3月31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因在自家出售的鸡汤中添加罂粟,被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赵某本是一名农家乐老板,店面已经营了七八年,小日子过得不错。他本想用罂粟果熬水的偏方给妻子治病,又怕和妻子已服下的中药药性冲突。考虑到熬好的罂粟汤倒掉太可惜了,又想起别人说的加了料再熬的鸡汤,回头客能把门槛都踩破。于是,赵某便将罂粟汤倒入自家出售的鸡汤里试了试,结果很快被抓获归案。
赵某做梦也想不到,这么偏僻的地方,就这么一次,自己那么快就被公安机关抓住了。原来,那天来品尝鸡汤的食客中有一位有吸毒史。当天下午,社区工作人员刚好对有吸毒史的人员进行尿检抽查,这位食客尿检结果呈阳性。
此事让这位已戒毒20多年的食客大吃一惊:我都有20多年没碰那些东西了细心的公安民警从这里发现了线索,对同餐的食客统一进行尿检,结果都是阳性。通过倒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了赵某售卖的鸡汤里。
郧阳区检察院除了对赵某提起公诉外,还积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沟通,依照食品安全法吊销了赵某的营业执照,并对辖区内食品行业展开公益诉讼专项检查。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无疑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因而,这种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无任何营养价值,根本不能食用,对人体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肌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用不能饮用的污水兑制酱油、用石灰掺进牛奶中,等等。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
(一)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二)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
猪脚饭加罂粟获刑,商家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25人看过
-
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构成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
480人看过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371人看过
-
用罂粟壳炸鸡涉嫌生产有害食品罪
213人看过
-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按照销售金额判
175人看过
-
杭州一老农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五年
134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罂粟是什么一亩地种7株罂粟有毒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31【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
食品有毒,食品里掺有罂粟壳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8罂粟壳作为法律法规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常被非法添加到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等餐饮配料中。公安部在《关于坚决制止和查处食品中掺罂粟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中强调,酒店在食品中掺罂粟吸引顾客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处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
-
食品生产销售多少单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诉讼标准的规定(一)》公通【2008】第三十六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当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或者含有此类药物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使用此类药物或者含有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3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