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机构可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5:55:08 174 人看过

要看法律的裁定,在签订仲裁协议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后,一方当事人为防止争议标的物被对方出卖、毁损、转移、藏匿或挥霍,往往向协议选择的仲裁机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从仲裁的产生上看,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裁决结果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我国《仲裁法》赋予仲裁裁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是仲裁制度不同于审判制度,仲裁机构也不同于国家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没有执行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保全措施的程序规定执行。仲裁机构将当事人请求保全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执行后,如果发生保全错误,应当由申请人赔偿被保全一方所遭受的损失,而不应由仲裁机构赔偿。因为保全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仲裁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不可能像仲裁案件一样进行调查取证,全面审查申请是否正确,只能尽快地提交人民法院,因此,要其对因当事人申请造成的保全错误承担责任是不合理的;况且,因申请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负担,符合《民事诉讼法》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规定。

一、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公司拖欠工资被仲裁,可能出现注销或变卖财产的情况,财产保全即可助你讨薪一臂之力,员工可在仲裁阶段向委员会申请,并由仲裁机构向所在地法院申请。

《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

(二)规范保全程序衔接。仲裁委员会对在仲裁阶段可能因用人单位转移、藏匿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决难以执行的,应告知劳动者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劳动者申请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转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并通知仲裁委员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一、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财产保全的时间是多久?财产保全是分为两种: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
    2023-04-16
    93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可以审理哪些案件
    一、涉外仲裁机构可以审理哪些案件涉外仲裁机构可以审理的案件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二、确定涉外仲裁适用用的法律的原则一般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约定了适用法,则仲裁庭从其约定。2.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原则。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3.特殊规定原则。4.适用国际公约和参考国际惯例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双方加入了某一国际公约或条约,或双方所在国订有双边条约或协定,则双方的国民均应遵从公约、条约或协定的规定。除适用国际公约外,参考国际惯例也是仲裁案件的重要原则。
    2023-06-07
    140人看过
  • 对劳动仲裁工作人员不满意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可以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通过信访渠道投诉亦或是通过人大投诉,又或者向投诉的劳动局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实在不行也可以以该劳动局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怎么投诉执法局工作人员综合执法科(局)实际就是城管,其主管主门就是当地政府,如果是投诉个别执法者,可以直接去综合执法科(局)找其领导,如果导领投诉无果,或要投诉整个综合执法科(局)可以直接一当地政府群众接待室投诉或打当地政府部门设立的投诉热线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
    2023-07-05
    371人看过
  • 我国可以不执行涉外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吗
    1、一般是需要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律师补充: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
    2023-05-06
    250人看过
  • 海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些
    1、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保全措施包括:(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金融机暂停支付款项;(2)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一条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
    2023-02-19
    57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办理涉外仲裁的程序
    涉外仲裁争议的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后,仲裁机构会按一定程序进行审理,做出裁决。我国涉外仲裁程序制度由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章关于涉外仲裁的规定。仲裁法第七章关于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和《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构成。(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交仲裁费。仲裁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后,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和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
    2023-06-06
    235人看过
  • 不执行仲裁申请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五条查扣程序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
    2023-03-10
    478人看过
  •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1、政府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1)降低卖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2)降低进入障碍或制止其上升;(3)降低产品差别化程度。2、政府干预企业行为的措施:(1)禁止妨碍正常交易的契约与合谋;(2)禁止对不同销售对象实行价格歧视;(3)禁止签订排他性交易协议;(4)禁止采取降价倾销的办法争夺市场,压制竞争对手。垄断行为包括: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经营者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经营者未依照前两款规定进行申报的,国
    2023-08-11
    431人看过
  • 财产保全风险预防措施有哪些可以采取
    一、财产保全风险预防措施有哪些可以采取通过下列措施方法财产保全风险: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4.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二、财产保全期限的限定是什么财产保全期限为: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三、财产保全解除方法有哪些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6.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
    2023-09-28
    449人看过
  • 可以申请对抵押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吗
    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抵押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且,在法院对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后,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对债务抵押物进行保全的程序和范围债权人提出申请。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抵押物采取财产保全,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的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责令债权人提供担保,债权人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驳回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债权人、债务入的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抵押权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保金的抵押物的种类和价额,被保全的抵押物的具体处所。人民法院的审查。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的财产保全申请进行书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条件的,驳回申请,通知债权人并说明不予保全的理由。如果经审查,认为债权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人民法院就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制作财产保全裁定书。财产保全裁定书除送达债权人、债务人外,还应通知抵押权人。通知应告知抵押权
    2023-06-13
    316人看过
  •  刑事一审裁定不服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及家属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满意时,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受害人及其家属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时,只能向检察院申诉。因此,被告人及家属和受害人及其家属对一审刑事判决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若被告人及其家属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满意,他们可以采取以下上诉方式:1.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3.寻求法律帮助或咨询。2、如果是受害人及其家属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不能上诉,但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去提出抗诉。针对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方式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方式是指被告人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对判决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二审法院对二审的上诉案件实行开庭审理的程序。在二审开庭审理前,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可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意见和理由。如果二审法院认为抗诉
    2023-11-19
    310人看过
  •  何时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公安机关在处理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时,可以先行拘留,只要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 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刻被发觉的;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 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这些情况将有助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在被起诉前得到及时的调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在处理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时,可以采取先行拘留的措施,只要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刻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这些情况将有助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在被起诉前得到及时的调查和处理。 【 素 材 】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拘 留 现 行 犯 或 重 大 嫌 疑 分 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拘留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呢?根据该条规定,公安机
    2023-09-12
    323人看过
  • 仲裁机构有强制措施吗
    一、仲裁机构有强制措施吗仲裁机构没有强制执行权,所以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
    2023-04-18
    269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该篇内容主要介绍了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包括裁决书生效时间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程序。主要思想是,仲裁裁决得到人民法院认可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一方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限于裁决书裁定的范围。根据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当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仲裁裁决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那么该裁决将被视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可以理解为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劳 动 仲 裁 裁 决 书 是 否 具 有 强 制 执 行 力 ?根据我国
    2023-09-06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二审保全措施可以采取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2
      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可以自行采取保全措施,也可以委托一审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 申请仲裁前如何采取保全措施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2
      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是仲裁过程中,可以向仲裁委递交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 仲裁是否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23
      在仲裁程序中,当一方当事人由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某些行为或原因导致裁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时,该当事人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随后,仲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提交给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实施某种强制措施。
    • 仲裁所采取的诉前保全措施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1条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仲裁诉前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 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控制液压执行机构的意外?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机械超速遮断系统机械超速遮断系统是汽机的另一套安全保障系统,除ETS系统的所有遮断指令均送到AST电磁阀,由危急遮断控制块来泄去AST油压实行停机外,机组还设置了一套飞锤式机械超速保护机构,可以在汽机意外超速时,通过泄去隔膜阀的控制油压(即低压安全油压)来泄去AST油压实行停机;另外还设置了一套手动装置,可以通过操作手柄泄去隔膜阀的控制油压(即低压安全油压)来泄去AST油压实行停机。这种泄去隔膜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