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10:56:04 96 人看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特征是群众性、自治性、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同于国家政权组织和其他政治、经济等社会组织,是基于一定居住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社会生活的共同需要而建立,目的是解决居住地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社会问题,如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是国家机关的下属组织,也不从属于居住地范围内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具有自身组织上的独立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能否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由于居委会、村委会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其中的工作人员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此,刑法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均无争议,但对这些基层组织的人员是否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很大争议。最具代表性的有三种观点。否定说认为,上述人员不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其理由是:居委会、村委会并非一级政权组织,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它们属于群众自治组织,其工作人员当然不应列入国家工作人员范围;权利义务不平等,上述人员无国家工作人员的待遇,如工资、离退休、劳保、医保等(居委会成员的有关待遇是其以前的待遇);不符合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国家公务的特征,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并不属于公务活动;国家财政不负责其活动经费,其财产也不是国家财产。肯定说认为,上述主体可以成为国家工作人员而构成贪污罪。区别对待说认为,上述主体有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有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主张应根据他们的工作性质来具体分析和认定是
    2023-08-11
    172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能不能群众性自治组织
    一、业主委员会能不能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常设和办事机构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归类为群众自治组织,属群众自发性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可以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也不可以独立设置帐户。二、业主委员会的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规定。1、业主大会既有制定业主公约等内部规章制订权,又拥有进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续筹”等民事活动的资格,还能够代表全体业主对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行使财产权;2、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一个常设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负责处理业主大会的日常事务,对外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本身没有独立的意思能力;3、业主委员会虽然是依法成立的,但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委员会
    2024-01-26
    311人看过
  •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25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答案】A【考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解析】选项A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选项B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
    2023-06-12
    166人看过
  • 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架构?
    党小组、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打群架构成犯罪吗概括而言,打群架会有如下几种情形。第一,如果打群架情节轻微,则是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第二,在打群架过程中,致人轻伤以上的,则涉嫌的是“故意伤害罪”。第三,随意殴打他人的,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第四,在打群架过程中,情节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则双方都有一群人,那么这就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则涉嫌“聚众斗殴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
    2023-07-18
    195人看过
  • 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哪些要求
    一、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哪些要求?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常设和办事机构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归类为群众自治组织,属群众自发性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可以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也不可以独立设置帐户。实践中,对于物业委员会的处理情况,需要按照有关的情况进行,满足一定的流程和手续进行处理。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二、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自治吗?可以,并且业主自治对物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物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业主自治是物业管
    2023-04-19
    53人看过
  • 破坏基层组织选举是什么罪
    对于破坏基层组织选举的行为,一般是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基层组织选举是什么罪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2-07-14
    74人看过
  • 福建省群众治安防范组织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福州市建委:榕建施(1990)024号《关于“三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缴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闽建房(87)006号《关于颁发福建省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87)闽建经字52号《关于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上级管理费上交办法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和闽政(88)22号《关于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对从事专营或兼营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屋销售的企业或单位。上缴上级行业管理费的经费来源、收费标准、上交办法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开支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也适用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企业。“三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未按规定计算经营管理费的,其上级行业管理费可按工程成本和征地拆迁费合计数的0.5%提取,并按规定比例直接上交省、市、县行业管理部门。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群众治安防范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
    2023-04-24
    412人看过
  • 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的概念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以上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是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六条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
    2023-07-10
    475人看过
  • 10万群防群治队伍活跃在基层
    导言:去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按照突出综治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平安的思路,坚持把基层党建和综治维稳工作有效对接和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综治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初步形成了以党建带平安,以平安促党建的工作局面。目前,全市基层党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广大基层党员争当综治先锋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为全市社会大局的持续平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长沙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作用的精神,在全市周密部署开展党员争先锋,党建促平安活动。去年6月,长沙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的意见》,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平安、促和谐的积极性。一年来,按照大党建、大综治的要求,长沙市委常委会议定期专题研究综治维稳工作,从组织领导、工作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党组织倾斜。全市各级
    2023-06-07
    361人看过
  • 基层党组织换届报什么批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基层党组织换届应当定期换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2296名代表资格有效,他们代表多少万个基层党组织2296名代表资格有效,他们代表49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确认2296名代表资格有效。这些代表由全国38个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或
    2023-07-31
    483人看过
  • 基层工会组织得表现形式是什么?
    基层工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工会、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重大问题;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第三十六条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第三十七条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
    2023-06-01
    256人看过
  • 基层党组织的五大职能
    基层党组织五个功能是:1、基层党组织要做党的主张的宣传者。2、基层党组织要做党的决定的贯彻者。3、基层党组织要做基层治理的领导者。4、基层党组织要做团结群众的动员者。5、基层党组织要做改革发展的推动者。求基层党组织五项制度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卡若区按照要求每年召开两次党建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组工干部例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汇报交流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工作对策,加强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具体指导。完善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年初与各级党组织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年终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村(居)党建述职会议上做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同时,建立了乡(镇)党委包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领导班子每季度向党委专题汇报一次包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党组织半年、年终书面向区委组织部专题报告抓党建工作情
    2023-08-02
    493人看过
  • 把持基层组织罪怎么判
    把持基层组织按照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涉黑量刑的标准是什么涉黑可能构成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罪,其量刑标准如下: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2、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其他参与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并处罚金。二、涉黑判刑几年涉黑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
    2023-04-02
    494人看过
  • 群众斗殴组织者怎样判
    派出所会根据现实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一、按照情节的轻重来判定,如果情节较轻,则对打架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即可。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且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话,那么就要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了。三、如果构成犯罪情结恶劣触犯了法律,那么就十分言重了,不仅要对其进行刑事的立案,而且还要对当事人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此外,打架如果对周围的公共财产造成了损失的话,那么派出所可以组织斗殴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节,商量如何解决损失的金额。在现实的打架斗殴案件中,往往拉群架斗殴都是有人牵头的,那么这两方的牵头人被称为案件中的首要分子,而被首要分子拉拢聚集的人员则被称为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这两者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处罚。但如果情节恶劣,那么法律对其的处罚也会相应的增加,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有以下恶劣情节会被严重判处:一、当事人屡教不改多次组织进行打架斗殴,那么就属于
    2023-06-17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业主大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内容与形式上有哪些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6
      当前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容从类别上看包括居民自治、村民自治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表现为居委会、村委会、职工大会(工会)等形式。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成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和公民意识、民主素质的提高。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该怎么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3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村委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民陪审员法第四条第三款中规定,人民陪审员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因审判活动需要,部分人民陪审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或者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在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予以盖章确认有关事项时,对于
    • 基层自治组织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9-28
      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
    • 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时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北京,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如果他们不指导,则属于区、县小区办不作为,并不影响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
    • 城市里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是指什么委员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16
      在城市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是指中国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的居住地区建立起来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或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建立在中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组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群众按照居住地区自己组织起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