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1:03:07 491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内容如下: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生育保险待遇同其他险种待遇的享受一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本法规定了两个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是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只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之后,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也是如此,只有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是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理所当然地该单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支出渠道

根据本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休产假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因此,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期限不少于90天。

明确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80年代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和医疗费用都由本单位负担。80年代后,由于社会分工和行业特点造成女职工分布不均匀,有的企业女职工人数占职工总数60%以上,由此导致企业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使女职工较多的企业不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为了降低成本,企业在招用员工时往往倾向于排斥妇女,造成妇女平等就业权受到限制。

三、职工未就业的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在草案修改审议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建议对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予以解决。立法机关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考虑到生育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均衡用人单位负担来促进妇女就业,同时国家医疗保险政策已将未就业妇女生育医疗费用纳入了支付范围,为了扩大受益面,本法规定:职工未就业的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这里所说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主要是指未就业妇女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了解社会保险的主要保障内容。
    社会保险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的这五种保险。一金是指公民的住房公积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单独承担,为职工减轻一部分的负担。工资是否包括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这6部分中并未包括福利。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不属于工资范围。因此,用人单位不可以将福利约定在工资中,即使作出了这一约定也是无效的。企业为员工发放清凉饮料费这属于福利,不能列入工资项目中。《劳动合同法》规定:每个职工应该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
    2023-07-01
    236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采购是一个单位最容易产生问题的岗位,所以每个企业对于采购岗位一般来说都会让与公司领导有关系的人去担任,但是对于政府来说,就不能这样去聘用人员了,所以为了让政府采购变得更加的科学,同时减少问题的出现,所以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那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
    2023-04-17
    93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解释】本条是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谓“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
    2023-06-11
    23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因此,行政机关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要满足以下要求:①当事人逾期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这是行政机关适用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前提。②法律明确规定。③行政机关应当将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告知当事人。④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要求。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总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⑤直接强制执行。关于该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该内容的相关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
    2023-05-01
    86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内容《工伤保险条例》在肯定有营业执照,已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基础上,同时第六十三条扩大了用人单位的外延,将无营业执照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也纳入了劳动关系的范畴,因而,重新审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有必要。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依法需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而用人单位未予办理或者履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发生的工伤争议应属劳动关系范畴,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这些情形都是按照雇佣关系处理的。三、如何评判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依法需要履行登记对于营业执照问题,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
    2023-05-13
    118人看过
  •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会
    一、法条原文: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二、法条解读:本条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设立、组成的规定。董事会的设置和人数。公司通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原则,由股东选任董事组成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有大有小,各公司可根据本条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董事会的组成人员人数,少则可以5人,最多可以13人。董事会成员人数通常应为单数,以防止董事会在做出决定时出现赞成、反对各半的僵局出现。职工董事。依照本条规定
    2023-06-22
    317人看过
  • 刑法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内容
    刑法第四章是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刑罚规定,刑法第五章是对侵犯财产罪的刑罚规定。其中第四章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民主权利主要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第五章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比如甲故意杀害了乙,即属于侵犯乙的生命权,触犯了刑法第四章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刑法判三缓三是什么意思“判三缓三”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执行。也就是法院宣布判决后,先执行三年缓刑,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法反法律所规定的要求,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如在缓刑期间内由于违反刑法再被判刑,那刑期将与原判合并执行。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
    2023-07-01
    126人看过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主要内容
    (1)基金征缴监督。主要是监督企业缴费行为,有无少报参保人数,少报工资总额、故意少缴或不缴费;经办机构征缴的保险费是否及时足额缴入收入户管理,有无不入帐,搞体外循环或被挤占挪用;收入户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转入财政专户等。(2)基金支出监督。主要是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支出基金,有无多支、少支或不支,有无挪用支出户基金;受益人有无骗取保险金行为等。(3)结余基金(财政专户基金)监督。主要是有无挤占挪用基金、动用基金的行为;结余基金收益状况,是否合理安排存期以追求收益最大化;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拨入支出户等。知识总结: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保障劳动者因年老、失业、疾病、伤残、生育时的基本生活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强制建立的专项基金,是劳动者的保命钱。由于社会公众难以充分了解基金管理运营状况,其利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这就要求基金监管机构代表参保人员,对基金运行进行严格监
    2023-06-09
    388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干什么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是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民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为本单位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本法总结二十多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基本模式、资金来源、待遇构成、享受条件和调整机制等
    2023-07-21
    451人看过
  •  工伤认定办法的第四章第四条内容是什么?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一年。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视为未发生工伤事故。如果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符合规定的工伤情形,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
    2023-08-28
    282人看过
  • 社会养老保险,保险法律内容是什么
    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保险法律政策一、范围和对象1、区内取得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实名制登记人员情况经比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不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登记信息有误的,经重新核对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实名制登记漏报人员,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可办理相关参保手续。二、申请及批准程序4、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劳保所领取并填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审批表》。5、户籍所在地社区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送所在县市级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社保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审批表》及电子版统一报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6、各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户籍信息、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及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2023-05-04
    70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内容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是什么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除了可以主张损失赔偿外,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2023-08-16
    132人看过
  • 消防法第六十条的内容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第六十条是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消防安全职责、义务的一些行为如何处罚的规定。第六十七条是关于机关、
    2023-04-06
    227人看过
  • 最新社会保险法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而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结构转轨、人口日益老龄化的发展阶段,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法》解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述《社保法》全文十二章九十八条,较全面涵盖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其中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立专章共十三条,搭建起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性法律框架。具体到养老保险制度层面,最新社会保险法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所有劳动者,其覆盖范围包括职工、个体工商户、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公务
    2023-05-05
    24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6
      (与其他赔偿关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由第三人支付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经办机构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在获得第三人赔偿后,应当予以相应偿还。
    • 残疾人保障法全文第四十五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24
      政府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十四条什么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 监察法(草案)2020第四十五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5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证据不足、犯罪行为较轻,或者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征求监察机关意见并报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
    • 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个人代理人不得同时为两家(含两家)以上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转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人员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