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条件的保证是否具有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0:50:28 133 人看过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保证人应当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法定记载的事项。除此之外,保证人不得再在票据上记载其他附有条件的事项,例如不得记载保证期限,不得设定停止保证的条件等。因为:

(1)票据的保证是保证人为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保证人对票据债务就不能附带任何条件。

(2)票据的流通性决定了持票人的不断变更,如果保证可以附条件,保证人所附的条件难以适用于每一个持票人,保证的效力也难以确定,票据的信用得不到增强,势必影响到票据的转让和流通。票据的保证必须是记载在票据上或粘单上,如果保证人在票据上或粘单上的记载中没有附条件,而是在票据和粘单以外附了保证的条件,这种没有记载在票据和粘单上的保证,不能认为是对票据保证附了条件,所附条件没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如果保证人对保证附有条件,持票人可以对所附条件视而不见,仍然可以向保证人请求履行其保证的票据责任。保证人不得以所附条件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换句话说,保证人即使对保证附了条件,也仍然应当无条件地承担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欠条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附有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欠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但是如果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据也能够佐证其待证事实,而这些证据均真实有效,且对方不能提出强有力的反证。租赁合同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算合法么签租房合同需要用身份证复印件。租房过程: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或同意转租)证明。6、定房的时候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租房合同总金额的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
    2023-07-17
    438人看过
  • 欠条中所附条件是否合法有效
    看附件是否合法。首先,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指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事实。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害他人权利为目的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4-21
    489人看过
  • 婚内保证书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婚内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婚内保证书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婚内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婚内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婚内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婚内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二、婚内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保证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对于离婚自由,《民法典》分别就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作了专门规定。其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除了有离婚的合意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离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能正式解除。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虽然民法坚持意思自治的原则,《民法典》也允许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
    2023-03-17
    302人看过
  • 依法设立的附条件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设立的附条件合同是有效的,但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具有有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生效,具有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条件的合同指什么呢,附条件合同有哪些呢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附条件合同有下列四类:1.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2.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3.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
    2023-07-02
    88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在我国是否有效?
    附条件的合同在中国境内有效,具有有效和解除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附条件的合同是有效的。附条件的合同的相关内容是:1.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2.具有有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以来生效。3.具有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以来无效;有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是否会被自动生效?在中国,附条件合同一般不会自动生效,除非合同所附的条件是法定的或者经双方一致同意的。只有在条件成就时,合同才会生效。如果条件不成就,即使合同已经签订,也不能强制执行。因此,在签订附条件合同时,需要明确约定条件的成立和成就时间,以及条件不成就时的处理方式,以避免法律风险。在中国,
    2023-11-13
    288人看过
  • 附条件的工资支付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附支付条件的工资协议违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2023-06-10
    367人看过
  • 本案工资欠条所附加的条件是否有效
    [案情介绍]2004年2月至10月,农民工吴朋德在北京房山区某私营作坊主白丁齐处从事石板加工工作。2004年10月末,吴朋德因事要回四川老家,有部分工资款尚未结请。吴朋德临走时,白丁齐向其出具工资欠条一张,内容为:“白丁齐欠吴朋德工资款3000元。双方约定,如果吴朋德能在2005年3月1日前回白丁齐处继续干活,则立即结清所欠工资;如果吴朋德不能在2005年3月1日前回白丁齐处继续干活,则该3000元工资不再支付。”2005年4月吴朋德才回到北京,也没有继续在白丁齐处继续工作。2005年8月,吴朋德诉至法院要求白丁齐给付所欠工资3000元,为此发生争议。[处理意见]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既有劳务关系,又有债务关系。双方对拖欠工资款3000元的事实并无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欠条所附支付工资款的条件是否有效的问题。在审理中,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其一、所附条件有效,无须再支付剩余工资款。
    2023-06-09
    428人看过
  • 地上有附着物,土地抵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具有法律效力,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上有附着物的,连同附着物一并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行为生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条件有哪些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
    2023-03-24
    228人看过
  • 该劳动报酬所附条件是否有效
    劳动报酬所附的条件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有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报酬的种类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023-07-26
    77人看过
  • 不具有代偿能力的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保证人应具有代为清偿的能力,这是保证功能上的当然要求,如果保证人没有代为清偿的能力,保证对于债权人也就失去了意义。但因为保证合同是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签订的,债权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是应当注意审查保证人的清偿能力,保证人有无代偿能力应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如果保证人于订立合同时无代偿能力,其后于承担保证责任时也没有代偿能力,则该保证合同属于自始履行不能的无效合同。如果保证人于订立合同时无代偿能力,之后具有清偿能力的,或者保证人于合同订立时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之后也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则该保证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仍应在能够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能以自己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而主张保证合同的无效。因此,对于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为清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2023-06-09
    113人看过
  • 借条不当面写是否具有效力
    借条没有当面写,只要能够证明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保证确实由债务人书写,就是有效的。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一、欠款包括借条吗不算诈骗。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出具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有权依据借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不算诈骗。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二、欠我的货款没有合同也没打欠条能起诉吗可以。没有合同与欠条也能够胜诉,没有欠条(借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债务人自己承认外,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和责任。在没有欠条(借条)的情况下,建议债权人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债务人自认的方式,比如找债务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通过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
    2023-03-28
    153人看过
  • 附条件的合同在成立时是否有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附条件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其约束力在于当条件成就时,双方都需要按约定执行。附合同生效条件的,在生效条件未出现时,没有合同生效后权利义务方面的约束力。一、定金担保何时生效定金担保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具体规定如下: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时生效。如果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二、未成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吗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解除。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该类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即使附有生效条件所约定的义务。比如报批义务,相对于主合同义务同样具有独立性,可以适用预期违约的法理,赋予合同解
    2023-02-23
    447人看过
  • 附期限附条件两类合同的效力规定有哪些?
    合同生效,则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一般认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
    2023-04-18
    473人看过
  • 合同的附件有什么效力
    一、合同的附件有什么效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所以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合同附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二、合同具有哪些效力1、合同可以使得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2、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上面的义务,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合同上的约定对着双方当事人有着约束力。三、有效合同的条件有效合同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签订的,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对合同的效力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法律上有着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效力方面有着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要满足下列条件:1、实
    2023-04-12
    10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签订附加条件合同是否具有中国的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5
      附条件合同只要是双方合法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附条件缔结的婚姻所附条件是否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4
      男女双方以履行所附条件为前提缔结的婚姻,所附条件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充分考虑该条件是否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序良俗,是否为双方自愿订立等条件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所附条件,并不是当事人自愿的,或是违反法律、社会公序良俗等,该条件一般无效。反之则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附条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
    • 这份附加的保证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能否支持附加的保证合同有效性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
      保证合同如果主体是企业,没加盖公章不发生保证效力。但具体还要看主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 遗嘱具有公证效力的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4
      遗嘱公证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3、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遗嘱处分的财产;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被欺诈、胁迫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遗嘱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借条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的效力不一致,借条复印件是否具有证明力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3
      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第一,不能单独证明待证事实,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第二,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应能查证属实;第三,每一个间接证据都与事实的某一方面有客观的联系;第四,各间接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内容和形式均一致;第五,各间接证据得出得结论都是肯定的,并且具有唯一性,具有排他性。 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