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时间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2:30:15 421 人看过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包括4个步骤:

1.催告程序(《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催告,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向其发出通知,告知并催促其自觉履行,并告知其不自觉履行将产生的不利后果。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①履行义务的期限;②履行义务的方式;③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④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催告的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并在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前给予当事人一次自觉履行的机会,以彰显《行政强制法》对当事人主动性的尊重。

并不是所有强制执行都要经过催告,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无须催告的例外包括两种情形:

第一,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第二,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

正当程序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对任何人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尤其是对其作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要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在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前,赋予当事人陈述权和申辩权,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次在行政执行程序中的救济机会,也为行政机关提供了发现并更正行政决定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和瑕疵的机会,有利于防止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应当从3个方面理解:

第一,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权利,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二,行政机关必须客观、充分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行政机关应当根据采纳当事人意见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理决定作出调整,但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对其不利的处理。

3.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3个条件:第一,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第二,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第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5项内容: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②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③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④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⑤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而无须等待催告书中载明的履行义务的期限期满。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将可供执行的财产转移或隐匿导致行政机关无法强制执行,从而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更大的损害。

4.送达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

送达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交当事人的单方行为。送达虽然只是一种通知行为,却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必经程序。如果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无法以法定途径送达当事人,行政强制执行将无法展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公告多长时间,强制执行怎样申请
    一、强制执行公告多长时间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一般是不会进行公告的,而是向被申请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申请人申报财产情况,如果被申请人无法通知的,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的期限是6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二、强制执行怎样申请(1)申请。
    2023-04-19
    392人看过
  • 强制执行规定的时间限制:几年后失效
    强制执行二年后失效。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强制执行从批准执行之后的六个月起,一般都会执行完毕。在六个月之内开始强制执行的话,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强制执行多久失效强制执行2年失效。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可以说法院强制执行二年后过期。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2023-07-06
    392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立案与分配的时间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的两年内提出。执行员可以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就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的两年内提出。执行员可以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就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 申 请 强 制 执 行 时 效 是 多 久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3年。该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强制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影响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因此,当事人应在
    2023-09-12
    34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送达当事人后什么时间执行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1、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2、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3、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超过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执行措施。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
    2023-06-28
    25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长时间不执行能不能再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长时间不执行,如果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可以再执行。但是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一、中止执行满多少年就不再执行了中止执行满3年就不再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执行终结的特征如下:1、对象特定性。即终结裁定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直接依职权向享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申请执行人发出。终结裁定的权利义务主体,是原执行依据
    2023-06-25
    116人看过
  • 强制执行后行政栽定书多长时间到
    一、强制执行后行政栽定书多长时间到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后,会向被执行人送达,而送达的期限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同送达方式送达期限是不一样的。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回证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
    2023-06-01
    229人看过
  • 行政罚款什么时间送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
    2023-04-11
    453人看过
  • 如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
    关于“如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的相关解答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时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够没有所限制,必须有规定可依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
    2023-02-18
    158人看过
  • 诉讼案件行政强制执行法定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予以强行强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
    2023-05-06
    141人看过
  • 间接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执行机关不直接以强制力实现判决执行内容,而以拘留债务人或科处迟延履行金等不利于被执行人的方法,在心理方面施加压力,促使其自动履行。这种执行方法主要适用于不可替代行为的执行。间接强制执行的方法主要有:(1)拘留、罚款。在特殊情况下,处罚、制裁成为了执行的手段。这是法律允许的以罚款促执行,但并不是以罚代执,罚款后被执行人的义务并不免除。(2)责令被执行人向权利人支付迟延履行金。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也成为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3)转化为赔偿执行。法院对于不可替代行为的执行,除上述方法之外,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改以赔偿执行作为变通方法,以满足债权人的请求。在行为无法执行时,最终不得不转化为金钱执行,以变通方式实现判决的意旨。
    2023-06-06
    343人看过
  • 强制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强制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强制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指的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合理吗?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是合理的:(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对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扣押、扣留、查封、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封存文件资料等强制措施,对恐怖活动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还可以采取冻结措施;(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
    2023-08-13
    497人看过
  • 强制执行时间间隔:规定执行一次的时间
    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执行一次根据情况而定: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但在暂停执行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
    2023-07-06
    445人看过
  • 对“行政强制执行”、“即时强制”和“行政调查中的强制”三分说的分析
    在“行政强制执行”、“即时强制”和“行政调查中的强制”三分说中,其“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目前的紧迫情况没有余暇发布命令,或者有发布命令的余暇,但若发布命令边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时,为了创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其“行政调查中的强制”是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由行政主体依据职权,对一定范围内的相对人进行的,主要指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活动,其“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对以上三个概念进行分析,我们发现以下几点:①“即时强制”是指不发布命令便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也就是说,我们判断一个行政强制是否是“即时强制”是根据其实施程序来进行的
    2023-06-01
    378人看过
  • 限期责令改正怎么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限期责令改正怎么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有哪些(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
    2023-04-19
    18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申请强制执行限制时间怎么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8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第1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
    • 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有没有执行时间限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刑事案件罚金
    •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1、直接强制是直接强制是较严厉的执行手段,只有在使用间接强制仍无法实现义务或者不能使用间接强制时才能采取。 2、间接强制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行政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法规定什么时间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2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既不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6个月期限后,在3个月内任何一个时间段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强制执行,行政可以执行强制行为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