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手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20:10 492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但对于实施职务侵占行为的手段方式,法学领域对此存在如下两种观点:即少数学者认为,职务侵占的手段只有侵吞一种,不应包括盗窃、诈骗及其他非法形式。多数学者认为,职务侵占罪的手段除侵吞外,还同时包括盗窃、诈骗等其他非法手段。

笔者认为,比较而言,第二种观点更为准确。理由在于:

第一,从维持侵占犯罪的定型性上看,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前即已经持有他人的财物,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包括我国的刑法理论公认的侵占犯罪的定型性。也即不管行为人采用何种手段,只要其将已经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都是侵占犯罪的行为,对于职务侵占来说,即使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隐瞒事实真相或虚构事实的骗取手段,也都是将原为自己持有的本单位财物转变为自己非法占有,因而都属于侵占行为的范畴,与将自己原本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的盗窃、诈骗行为有异。当然,对于职务侵占中将原本不为行为持有的单位财物利用职务上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实行骗取的行为来说,似乎与犯罪的定型性不符。但是,这种骗取与一般骗取存在着实质性的区别,即实施这种骗取行为的人始终拥有着经手单位财物的职务上的权利,这种权利较之于拥有像存单位这些载有财产权利的凭证中对财物持有,应当说并无质的不同。这样看来,这种骗取行为与侵占犯罪的定型性,应当说是一致的。

第二,从贪污与职务侵占的立法演变过程看。1979年刑法中只规定了贪污罪,而未规定其他侵占犯罪,且贪污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诸方面的发展变化,原本较少发生侵占财务数额不大的(如非法占有集体组织中的财产等)侵占行为逐渐增多,且危害性越来越大。由于1979年刑法对其他侵占犯罪的规定尚付阙好,因而刑法对这些行为显行手足无措。基于保护集体财科和惩治侵占财产行为的客观要求,立法者采取了扩大贪污主体范围的权宜之计,即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行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将贪污的主体范围,由原为国家工作人员扩大到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但是这种做法的一个不利后果是,将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解释为国家工作人员既显得牵强,也淡化了我国政府一贯提倡并贯彻执行的从严治吏的刑事政策的影响,同时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仍然无法有效而合理地处置,从而不利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于是才有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行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设立了公司、企业人员侵占罪,将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受企业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承包经营者等人员的贪污行为从贪污罪中分化出来,为公司、企业人员侵占所包容。现行刑法又通过在保留公司、企业人员侵占罪的基础上设立职务侵占,进一步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等人员的贪污行为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而为职务侵占罪所包容。至此,贪污罪中只剩下了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家财产的人员的贪污行为。从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这一立法演进过程来看,在刑法中,立法者已将相当一部分原为贪污罪的行为划归职务侵占罪的范围之内,并且对这些行为的方式未加任何限制,因此,应当认为其行为方式仍包括盗窃、侵吞、骗取等非法手段。而且从对公司、企业人员侵占罪的行为方式的理解上看,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及刑法理论的通行解释也持此种见解。

第三,从科学定罪的要求上看。如果主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除了侵吞外,不包括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那么对采用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势必以盗窃罪、诈骗罪等犯罪定罪。但是,由于刑法第271条第2款规定了对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应以贪污罪定罪,这就意味着,同是采用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对上述人员定贪污罪,而对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却分别定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显然不符合定罪的科学要求。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盗窃、诈骗等行为以盗窃、诈骗等罪定罪,也不利于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手段上的协调。不仅职务侵占罪中存在着采用盗窃、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财物的问题,就是在侵占罪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同样是将已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手段也完全相同,却做不同的定性,显然有违定罪的原则

第四,从职务侵占罪与盗窃、诈骗等罪的法定刑轻重上看,诚然,从职务侵占罪与盗窃、诈骗等罪的法定刑比较来看,前者的法定刑确实轻于后者,但这并不能说明就应该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盗窃、诈骗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作为盗窃、诈骗等罪处理。

笔者认为,这正是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法定刑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因为,虽然一般来说,侵占罪的危害程度明显轻于盗窃、诈骗等罪,但由于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相比,还存在着行为人亵渎职务的一面,因而其危害社会程度要重于侵占罪,而与盗窃、诈骗等罪的危害社会程度几于接近。那么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立法者就应该使职务侵占罪的法定刑与盗窃、诈骗等罪的法定刑相协调。但是我们知道,刑法第271条第1款对职务侵占罪规定的法定刑远轻于盗窃、诈骗等罪。那么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仅因两者的法定刑轻重相差较大,即将利用职务使得盗窃、诈骗本单位财物行为作为盗窃、诈骗等罪处理的话,结果势必影响该罪的定性,因而使侵占犯罪与盗窃、诈骗等罪的界限变得含糊不清,不仅易引起刑法理论上的混乱,也势必严重影响司法实践中对这些犯罪的科学定性和量刑。

【作者简介】王金锋,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作者相关文章
  • 职务侵占罪责任追究解析
    职务侵占罪根据行为人侵占数额的不同,需要承担不同的刑法责任,如果数额较大的,需要判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数额巨大的,则需要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一)、因单位欠薪,而侵占单位财物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单位拖欠、克扣其合法收益而与单位发生纠纷,而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单位财物的
    2023-07-02
    485人看过
  • 过失的行为能够成职务侵占罪吗?
    职务侵占罪的主观方面职务侵占犯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包括作为和不作为。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5-03
    330人看过
  • 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犯罪和职务侵占共同犯罪都是怎样的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并根据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领导犯罪集团的组织和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犯下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
    2023-08-08
    455人看过
  • 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罪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本案中,被告人虽然利用了职务的便利,但是并未侵占公司的财物。具体分析如下:首先,从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看,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侵占了厦门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由于被告人听说魏某(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出事了”(因刑事案件被通辑),所以断定魏某不会再到公司消费。于是,被告人产生了将魏某的会员卡另行转让的念头。之后将该卡经过处理后出售,其出售的会员卡实质是从魏某会员卡变相而来,丝毫没有侵占公司的财产。表面上看,会员卡是处于公司的管理之下,但是该卡本身并无价值,其价值在于是会员卡内在的消费权利。由于会员卡是记名卡,所以这种权利不会因对卡本身的转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就算该卡处于公司的
    2023-04-11
    484人看过
  • 利用职务侵占财物罪情分析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的认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犯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对于职务侵占具体数额的量刑问题,上海法院规定的较为详细。根据我国刑法典和上海市高级人
    2023-07-07
    8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比较与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一致,前罪侵犯的是本单位的财物,后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没有具体指谁;2、客观方面不一致,前罪行为上是利用了职权的便利,而后者没有此要求,有很多手段盗窃公私财物;3、犯罪主体不一致,前罪要求主体一定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后者没有此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点也即两罪的客观方面的不一致是两罪的本质区别。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2023-07-01
    193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有:(一)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二)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五)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款项。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
    2023-07-05
    96人看过
  • 未遂的职务侵占是否涉及犯罪行为?
    未遂犯也构成犯罪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职务侵占罪有未遂吗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是存在未遂状态的,其需要在犯罪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造成犯罪不能得逞。《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23-07-04
    170人看过
  • 临时工侵吞公款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案情:1998年初,农业银行某市区办事处有一辆以资抵贷的新奥-迪100型骄车,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手续齐全,办事处决定给该车入户上牌,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汪某负责办理。因正常的入户上牌所需费用过高,该办事处聘用驾驶员宁某为了从中赚钱便向汪某提出“套牌”(套用其它有户口车辆的牌号)入户能够节省费用,只需10万元即能办妥(宁某供述明知套牌车不能花费10万元)。汪某将此办法向办事处领导汇报并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即安排宁某具体去办理“套牌”入户手续,并让办公室在套牌过户时出具证明。之后,宁某用一张虚假的10万元收据在单位报销支出的10万元公款加上自己借款8?5万元,购买了一辆有牌照的旧奥-迪100型骄车一辆,并将该车经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登记过户到本单位,更换了新牌号。为了“套牌”,宁某通过汽修厂将该旧车和单位的新车发动机号、车架号进行了涂改相互调换,并将已过户的旧车的牌号套用给新车使用。而后,宁某将旧
    2023-06-02
    370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多少钱为犯罪
    职位侵占六万元以上为犯罪。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6-18
    76人看过
  • 何时抓捕职务侵占行为
    外商独资企业
    涉嫌侵犯职务罪,通报后未必逮捕人。公安机关立案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可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犯,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可先行拘留:(1)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犯罪后立即发现的(2)受害者或现场亲眼目睹的人指认犯罪的;(3)在身边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逃跑的;(5)有可能破坏、伪造证据或供词的;(6)无论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逃跑、多次犯罪、犯罪嫌疑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产,金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金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没收财产。职务侵占行为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职务侵占行为和贪污行为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
    2023-08-07
    190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非法占有判定标准分析
    在职务侵占罪中的,非法占为己有的标准指的是行为人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变为自己所有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
    2023-07-06
    459人看过
  • 经手人侵占职务有罪吗
    职务侵占经手人,如果是参与了犯罪,分得了回扣、赃款,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职务侵占罪量刑如下: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劳动仲裁受理职务侵占?职务侵占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职务侵占行为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职务侵
    2023-03-15
    295人看过
  • 职务侵占预备阶段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但是可以争取免于刑事处罚。职务侵占是指利用职务是的便利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财产进行侵占的一种行为,所以职务侵占构成犯罪,但是不属于职务犯罪的一种。一、关于职务侵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
    2023-02-27
    161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作者
    词条

    作者包括自然人作者和法人及非法人单位作者。自然人作者是创作作品的公民。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是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作者。两人以上合作创作作品的创作者是合作作者。... 更多>

    #作者
    相关咨询
    • 职务侵占罪有哪些行为,职务侵占罪有哪些行为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08
      (一)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公司、企业的高管及其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公司、企业的财物直接据为己有。这类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企业的销售主管、经理、厂长身上,因为他们一般都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权、支配权。(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这种作案方式是指,犯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
    • 如何用职务侵占手段争取缓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4
      行为人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可以通过主动归还被侵占的财物;自首、坦白、立功等行为争取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第一、二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
    • 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侵犯的对象是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5
      职务侵占罪的侵占对象必须具有公共性,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 职务侵占罪的作案手段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
      职务侵占罪的作案手段有侵吞、窃取、骗取等。比如转移收入、销售收入不入账,对外销售材料、物资收取现金后中饱私囊,或者向第三方借款,然后用公司资产偿还;向第三方采购一大批原材料,虚设入库单,套取现金等等。
    • 侵占罪为职务犯罪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0
      职务侵占罪并不属于职务犯罪。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