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防范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31:49 56 人看过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财产保全制度,旨在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保证将来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因此,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依法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然而,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部分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现象,严重干扰了民事诉讼活动,造成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要切实加以解决。

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危害

一、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二、加大调解难度。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趋激烈,且债权人自以为掌握主动权,不同意对债务人让步,给法院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

三、损害司法权威。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数额通常远远小于查封标的,致使债务人对法院产生误解,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四、侵害对方利益。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一般会影响到债务人的生产或生活,尤其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一些债务企业因此将陷入生产经营的困境,企业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主要原因分析

1、主观恶意驱使。部分债权人由于未能及时实现债权,就采取种种手段对债务人施加压力,有的甚至产生报复心理,企图妨碍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债务人其他合法权益。在主观恶意的驱使下,滥用保全权利现象因此时有发生。

2、条件审查不严。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往往仅进行形式审查,只要债权人提交申请书、提供担保手续,一般就发出保全裁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滥用保全权利的行为。

3、法律规定宽泛。虽然《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制度作了规定,但较为笼统和原则,对适用的具体条件、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要求以及对债务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致使部分债权人有机可乘。

相关对策建议

一、严格条件审查。法院要加大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应驳回债权人的保全申请。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把好财产保全关口,有效避免财产保全权利的滥用。

二、改进保全方法。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的顺序选择使用保全措施,给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留出路,尽量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而造成负面作用。

三、完善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细化具体条件,规定财产保全的实质要件;同时对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具体要求以及滥用财产保全造成对方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适当提高财产保全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严防当事人滥用保全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防止债务人滥用财产权的途径有哪些?
    解决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途径如下: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如何解决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申请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有必要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得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2023-07-11
    189人看过
  • 保障股东权益:如何防范滥用职权
    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的方法如下:一、应加强立法工作,尽快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增加限制大股东相关权利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特别条款。二、尽快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机制,切实对侵权行为起到事后监督和警示作用。权利滥用与侵权行为的区别是什么所谓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指一切民事权利之行使,不得超过其正当界限,行使权利超过其正当界限,则构成权利滥用,应承担侵权责任或其他法律后果。权利滥用与侵权行为的区别如下:1、构成权利滥用,须有正当权利存在,且属于权利行使或与权利行使有关的行为;而侵权行为事先并无正当权利存在,不属于权利行使或与权利行使无关。2、禁止权利滥用之立法目的,在于对民事权利之行使予以一定限制,通过对权利滥用的禁止或制裁以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而侵权行为制度并无限制民事权利的目的。3、权利滥用以当事人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故意为要件,在行使权利
    2023-08-14
    217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保全:债权人依法维权
    根据合同规定,如果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占有人就有权暂时扣留对方的财产作为担保。同时,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根据合同规定,若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占有人就有权暂时扣留对方的财产作为担保。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债 务 人 抵 押 物 权债务人抵押物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利可以出质,其中包括债务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债务人的动产或不动产为担保,向债
    2023-09-13
    388人看过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与债权人
    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将公司意思、财产与股东意思、财产发生混同,则构成公司人格否认。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滥用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1.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
    2023-08-09
    187人看过
  • 欠债不还,财产保全权利探讨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共同财产。但是必须要满足前提条件,也就是夫妻中的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就需要一起偿还。共同财产无法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要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作出判决。一方欠债如何不连累另一方首先要明确该所负的债务是否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若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所以若是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另一方事后追认,只需要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日常的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
    2023-07-05
    124人看过
  • 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对社会的危害具体是什么
    一、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二、加大调解难度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趋激烈,且债权人自以为掌握主动权,不同意对债务人让步,给法院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三、损害司法权威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数额通常远远小于查封标的,致使债务人对法院产生误解,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四、侵害对方利益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一般会影响到债务人的生产或生活,尤其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一些债务企业因此将陷入生产经营的困境,企业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2023-04-27
    280人看过
  • 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债权财产保全怎么进行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属于给付之诉(即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货币或财物的诉讼)、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的,不发生财产保全问题。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
    2023-06-22
    154人看过
  •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处理
    一、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处理股东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顾名思义就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独立法人的地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实务中,常见的是股东恶意掏空/转移公司财产、股东不依法进行清算、股东在清算程序中不配合清算三种情形。此时,对于债权人而言,即可以“揭开公司面纱”,直接要求股东来就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05-19)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
    2023-05-02
    272人看过
  • 财产保全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多个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申请的先后顺序,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也就是按照申请先后顺序采取财产保全,不得重复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一、股票被保全后还能交易吗股票被人民法院保全的,不得交易
    2023-04-01
    327人看过
  • 多个债权人财产保全怎么处理?
    多个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申请的先后顺序,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也就是按照申请先后顺序采取财产保全,不得重复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一、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
    2023-06-29
    374人看过
  • 专利权有财产保全吗,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专利权有财产保全吗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专利权是可以保全的财产之一,专利权与案件有关或者在申请范围内的,可以申请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
    2023-06-17
    134人看过
  • 破产中间阶段的撤销权滥用及防范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的范围有:(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二)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包括:1、无偿转让财产,如增与等。2、放弃财产或权利,作为的放弃,如免除债务人的清偿义务不作为的放弃,如对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依法律规定方式中断。3、对外提供无偿担保。(三)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非正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四)可撤销的偏颇行为。具体包括:1、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2、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3、本意清偿,即对到期既存债务的清偿。破产中间的撤销权在什么时间可以使用破产中间的撤销权可以使用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某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1、《
    2023-07-08
    158人看过
  • 财产保全如何保障债权
    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1、查封。2、扣押。3、冻结。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一、怎么解冻被冻结的房产解冻被冻结的房产的方法如下: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4、提供担保,解除房产保全;5、申请复议成功后,解除财产保全;6、和债权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后,让对方撤诉,解除财产保全;7、清偿债务,解除财产保全。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二、合同纠纷会冻结个人账户吗发生合同纠纷后,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或者依据合同的约定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依据法律的规定,到法院提出起诉或到仲裁机构申请仲
    2023-03-29
    432人看过
  • 个人债权债务全清范本是怎样的
    债权人(以下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称乙方):乙方在年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万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以以下财物抵偿于年月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币万元(以乙方财务记帐凭证为据,复印件附后):名称型号数量所有权证明及编号评估价值三、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四、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六、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公证处备案。协议人甲
    2023-05-04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后果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09
      1、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2、加大调解难度。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趋激烈,且债权人自以为掌握主动权,不同意对债务人让步,给法院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 3、损害司法权威。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数额通常远远小于查封标的
    • 如何防范债务纠纷中被保全债权人的财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9
      债权人采取财产保全法律措施的意义,主要在于民法院的裁决得到有效执行,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债权利益。为避免在诉讼前和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实践中,债权人应当通过税务部门、房产土地部门、工商部门等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同时,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
    • 怎样有效防范债权保全风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3
      1、债权保全的风险可以通过在法定期间内提起民事诉讼,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等办法防范。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
    • 债权人就什么财产保全权利人通知该债权人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0
      1、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一般法院会在受理担保申请后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果法院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但是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和债权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7
      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将公司意思、财产与股东意思、财产发生混同,则构成公司人格否认。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