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善意取得诉讼时效怎么计算,遗失物特殊诉讼时效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10:54 272 人看过

一、遗失物善意取得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遗失物善意取得宿舍时效的计算依照以下几种方式:

1.失主对拾得人的遗失物返还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自失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拾得人之日起计算。

2.失主对遗失物受让人的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受让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一般要件的,失主对受让人的遗失物返还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自失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算。

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一般要件的,失主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提出返还请求权,自其请求权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二、遗失物善意取得特殊诉讼时效的特征

遗失物善意取得特殊诉讼时效的特征为:

1.适用范围特定化,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即特殊诉讼时效只在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于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

2.特殊诉讼时效的适用效力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凡是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均要适用特殊诉讼时效,在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3.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不同于普通诉讼时效,并非统一的,而是针对具体民事活动的调整需要的,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大多数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间都短于普通诉讼时效,故传统上又称其为短期诉讼时效,也有少数的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间长于普通诉讼时效。

三、遗失物是什么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特殊诉讼时效取消了吗
    特殊诉讼时效没有取消,特殊诉讼时效指的是特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时效。例如特殊诉讼时效有以下这些:《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诉讼时效的分类1、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
    2023-02-25
    199人看过
  • 诉讼时效特殊情形
    1、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4年。3、最长诉讼时效。国家规定为二十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实践中由于客观情况复杂多变,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也各不相同。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1)规定了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履行期限届满
    2023-04-02
    279人看过
  • 特殊的民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侵权责任赔偿适用诉讼时效吗适用诉讼时效。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
    2023-03-04
    144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
    一、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1、短期诉讼时效。3年,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4年。3、最长诉讼时效。国家规定为二十年。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民法典诉讼时效届满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前,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时,诉讼时效才会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
    2023-05-06
    379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什么
    一、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什么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以下三种:1.短期诉讼时效。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这类时效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短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两年。当发生上述四种情形时,权利人必须在1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必须承担败诉的风险。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3.最长诉讼时效。国家规定为二十年。二、诉讼时效抗辩权由谁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由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
    2023-05-06
    279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什么?
    一、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什么?1、短期诉讼时效。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这类时效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短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两年。当发生上述四种情形时,权利人必须在1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必须承担败诉的风险。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4年。3、最长诉讼时效。国家规定为二十年。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
    2023-05-22
    30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遗失物诉讼时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2
      否,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期限是指除斥期限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 遗失物善意取得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6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后,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
    • 遗失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否,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期限是指除斥期限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一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
    • 特殊诉讼时效的特点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6
      1、适用范围特定化,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即特殊诉讼时效只在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于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 2、特殊诉讼时效的适用效力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凡是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均要适用特殊诉讼时效,在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3、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不同于普通诉讼时效,并非统一的,而是针对具体民事活动的调整需要的,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时效期间。
    • 什么是特殊诉讼时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4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在适用时,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