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居委会户籍的人是否有选举委员会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8:45:26 78 人看过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补选委员后支部委员要重新分工吗?

补选委员后支部委员需要重新分工。增补委员后应重新分工,一般情况下考虑工作的整体性和延续性,只调整增补进来的委员职责,其他委员职责不变。当然也可以调整每一名委员的职责,通过支委会研究决定即可。支部增补是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进行补选,选出的是委员,至于分工是由支委会根据实际需要,会议讨论决定,并且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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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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