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诉讼当事人的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21:41:58 94 人看过

在财产纠纷中,遗产继承的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争议的各方都是有亲属关系的人,大部分还是至亲。所以,即使发生争议,大部分当事人只是不满一个或几个人的行为,很少对所有的争议相关人都要求提起诉讼。但是,因为继承的财产的同一性,一个继承的案件会对所有的继承人产生影响。所以,许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如何确定被告——究竟是告自己不满的那个人还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如果起诉的话,没有列名为被告的人又处于什么地位呢?

针对这个问题,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诉讼相关文章
  • 继承的诉讼主体和诉讼费如何确定
    作为律师为了为最大限度地方便委托人,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其提出两个建议:1、只起诉其中几个最对立的继承人作被告,目的有两个:其一,继承纠纷毕竟是家庭内部纠纷,均有血缘亲属关系,如果树敌太多(在老百姓的观念里,成为被告就是原告对自己的公然挑战),在诉讼中自己会很被动;其二,以更多的人为被告无疑要提供更多人的详细地址信息、联系方式,而查找这些人的信息对委托人来说并非易事。2、只要求七分之一的份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少交诉讼费用。从法律上讲,一般来说法定继承人只能主张遗产中的按份平均份额,所以主张全部份额也是不合适的,也不会得到支持,只能多交诉讼费用。无奈这两个建议都没有被法院立案厅认可。上述两个建议都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一、关于诉讼主体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2023-06-11
    361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法律上的遗赠扶养协议规定了哪些遗赠扶养协议管辖法律上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家庭暴力去哪起诉离婚家庭暴力去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三、如何认定变更抚养权管辖权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因为我国的离婚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
    2023-04-11
    445人看过
  • 当事人继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
    当事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在部分案件中最高法院的观点认为,虽然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管辖条款中的仲裁条款无效,但双方约定的诉讼管辖条款却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据诉讼管辖条款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借款纠纷怎么办借款合同中有纠纷解决条款的,按照纠纷解决条款处理。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纠纷解决方式,如约定仲裁或者约定诉讼管辖等。那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纠纷,如果约定无效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定管辖起诉到法院,主张权利。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是被告人住所地法院,也可以是合同履行地法院。二、房屋买卖纠纷管辖范围是怎样的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能够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二、涉案房屋为商品房,合同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约定了有效的协议管辖,则应当
    2023-03-05
    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怎样确定的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怎样确定的1、民事案件当事人举证的期限由法院确定,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规定如下:(1)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2)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什么1、书证、物证。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
    2022-03-08
    289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怎么确定
    代位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第三人即次债务人是被告,二者依法行使本诉原被告的权利和履行一定的义务,在目前司法实践是一致的认识。但是关于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却存在分歧。债权人代位行使后,债务人即丧失了对第三人诉讼的资格,作原告不合适,债务人不得另行起诉的同时,更不能对本诉当事人的争议的有独立的主张;其次,债务人对第三人虽有债权,但两者不存在共同权利义务关系,实践中常出现两者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故不能作为共同被告;第三,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丧失了对第三人即次债务人的独立请求权,但是其作为代位权关系中,必不可少的一方当事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着密切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应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即第二种观点是比较合理的。第一种观点认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应属共同被告,理由是从债权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地位看,他是债务人,处于被告的地位,虽然债权人告第三人,但他本身
    2023-03-12
    19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怎样确定诉讼当事人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应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告或被告;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的,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原告应当是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司其他股东,被告应当是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股权转让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处理股权转让纠纷: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
    2023-03-30
    356人看过
  • 正确选定产品责任诉讼当事人
    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即原告,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害人一般是指不合格的缺陷产品的购买者和消费者,特殊情况下也包括第三人。赔偿义务人即被告,主要指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可以提请法院将其追加为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其追偿损失。受害人不能抛开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而直接向运输者或仓储者求偿。如果受害人不能准确判明缺陷产品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出现的,可以在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中选择其一作为被告,也可以同时对二者起诉。一、合理选择诉讼的管辖法院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
    2023-02-18
    241人看过
  • 当事人死亡继承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当事人死亡继承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倘若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幸离世,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在此前提下,若原告不幸去世,则人民法院将依照法规裁定暂停执行,等候其合法继承人表明是否愿意继续参与诉讼。在实际情况中,以下几种状况将会导致案件中止诉讼:首先,当涉及到的一方当事人已故,此时需要等待其合法继承人明确表示是否愿意继续参与诉讼;其次,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诉讼行为能力,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也会导致案件中止;再次,当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宣告解散,但尚未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时,同样会导致案件中止;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为无法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参与诉讼,也会导致案件中止;最后,如果本案的审判结果必须依赖于另一个未决案件的审理结果,而该未决案件尚未审结完毕,那么也会导致案件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
    2024-04-06
    208人看过
  • 如何确定遗嘱继承诉讼的被告
    一、如何确定遗嘱继承诉讼的被告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其他人为被告。二、遗嘱继承需要做询问笔录吗遗嘱继承不一定需要做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询问笔录有统一印制的笔录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标题。为“询问笔录”。2、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
    2023-05-06
    443人看过
  • 如何确定继承诉讼的举证责任
    一、如何确定继承诉讼的举证责任如何确定继承诉讼的举证责任如下:1.双方对法定继承人资格发生纠纷的举证责任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2.双方对继承权是否丧失发生纠纷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的原告实施了该行为负举证责任。在原告有情节严重的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得到证明后,如果原告主张他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生前的宽恕,他就应当对上述事实负举证责任。3.双方因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纠纷的举证责任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故应由被告对原告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所以分担举证责任的情况与继承权放弃与否没生争执时相反,应当由主张接受的一方对在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表示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二、遗产继承诉讼费收费标准遗产继承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费用根据涉案金额的标的计算,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
    2023-04-23
    266人看过
  • 继承房产确权诉讼
    民法典规定,因房屋继承产生权属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大概几百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一、房产纠纷不过户不给钱该如何办房产纠纷不过户不给钱该这样办:1、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单位的基本注册材料;2、写民事诉讼。诉状应当说明当事人
    2023-06-21
    259人看过
  • 怎么样确定个人合伙企业的诉讼当事人
    (1)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A.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B.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提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2)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3)个人合伙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民通意见》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根据专门法优于一般法以及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以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被告,作为共同诉讼人。
    2023-06-15
    450人看过
  •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的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吗
    依据民法典规定,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的也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一、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是不一样的,具体有这些区别:(1)发生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的中止是只能发生在时效的期间的最后的六个月以内的,而诉讼时效中断是可以发生在时效的期间的任何的阶段的。(2
    2023-02-16
    166人看过
  • 一般保证诉讼中如何确定当事人
    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民法典中什么叫严格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二、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的区别总的来说,连带保证的法律责任大于一般保证的法律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
    2023-06-25
    41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诉讼是指当遗产分配引起争议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诉讼程序。遗产继承诉讼程序为: 1、整理资料和证据;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 3、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 更多>

    #继承诉讼
    相关咨询
    • 遗产继承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原告被告?责任怎么承担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
    • 继承诉讼开始后,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法院还用列他为当事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 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07
      有观点认为,应以终局买受人作为原告,其它参与流转过程中的当事人作为被告;也有观点认为,应以终局买受人作为原告,其前手出卖人作为被告,参与房屋流转的其他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小编认为,终局买受人作为原告,其前手作为被告不存在争议,其余参与流转的其它当事人如果作为被告处理,有违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应突破该原则;至于其他参与流转的当事人能否一并作为第三人参
    •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6-22
      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应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将债务人或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将债务人或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 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诉讼,法院还用列他为当事人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5
      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不再列为继承诉讼的当事人,不用再送达传票。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条: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