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的挑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1:25:37 391 人看过

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特别在房价价位高时,开发商往往通过在合同的“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中设定不允许购房人在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一定幅度(一般为3%)时有权解除合同,只能按合同价补足。搭售的行为往往会触犯我们的利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一定要注明当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有差异时,允许购房者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者对超出面积补差价,但补价要在购房者能承受的范围内。

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搭售的商品吗,商家“搭售”商品怎么办

1、我有权拒绝购买商家搭售的商品吗?

所谓搭售,也就是经营者将自己的销售情况不好的商品和销售情况好的商品放在一起销售,消费者要买畅销商品就必须将滞销商品一块儿买去的销售行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据此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到哪里购买东西或接受服务,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因此,商家的搭售商品行为从本质上来讲是违法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商家搭售的自己无购买意图的商品。

2、购买商品时,商家“搭售”商品怎么办?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可能会遇到销售者强行要求“搭售”商品的情况。所谓“搭售”商品,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件,或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的限制。

通常情况下,经营者搭售的商品,购买者并不需要,从而造成了经济上的浪费,或者对搭售的商品,购买者虽然需要,但不愿意从这个经营者那里购买。例如,曾出现过消费者购买名牌香烟时,经营者提出必须搭售质量差的香烟,否则消费者不得购买名牌香烟的现象。这种“搭售”行为直接侵害了广大购买者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构成了不公平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由此可见,“搭售”必须是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如果双方达成了“搭售”的协议,是出于购买者的自愿,就不能认定是不正当的:“搭售”只有在确实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而购买者又不得不被迫地接受的前提下才能被认定是不正当的。因此,经营者的这种“搭售”行为是违法的。购买者可以拒绝所搭售的商品、并可以向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搭售相关文章
  • 开发商恶意退房应如何赔偿
    一、《认购书》是否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其应该受到《民法典》的规制。基于《民法典》的相关法理,《认购书》作为合同的一种,只要它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即便开发商并不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另外,主张《认购书》有效是有明确依据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认定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效力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1]41号)》第22条规定:商品房的预售方与预购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约定预购方以定金担保其将来与预售方订立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如该认购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的,应当认定有效。二、开发商悔约,应该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或者违约赔偿责任。在楼市价格上扬时,开发商为了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不惜毁约,并主动提出愿意向购房者退还订金。这种情况下,广大购房人的
    2023-03-16
    441人看过
  • 开发商恶意退订应如何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具体来说有二种计算方法:1、应以现房屋每平方米的市场销售价格与当事人约定的房屋价格的差价乘以房屋总面积为被上诉人的信赖利益损失。2、应以现购房人已经另外购得的房屋总价款与原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差价为购房人的信赖利益损失。第一种计算方法明显带有对开发商惩罚之性质,该计算方法将开发商可得利益作为购房人之损失,即变相将违约之可期待利益损失作为信赖利益损失,超出当事人能够获得的合理补偿范畴。第二种计算方法符合实际损失之说,受损人基于信赖合同可以有效成立,导致错失与案外人签订有效合同之机会,导致最终以超出原价格几倍的价格签订新合同,该部分多付出的损失为信赖利益损失。一、缔约过失责任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
    2023-03-07
    460人看过
  • 开发商恶意退订应如何赔偿
    一、开发商恶意退订违约吗根据我国法律,《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只要它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即便开发商并不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如果明确表示拒绝和购房人洽谈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和购房人洽谈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比如把购房人认购的房屋出售给他人或者故意设置障碍,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署)应该向购房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认购书》的签订和履行只是一个缔约过程,双方当事人皆应履行协力促进合同成立的义务。开发商恶意退订属于违背诚信义务,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开发商恶意退订应怎样赔偿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具体来说有二种计算方法:1、应以现房屋每平方米的市场销售价格与当事人约定的
    2023-04-30
    306人看过
  • 开发商恶意退订应如何赔偿
    一、开发商恶意退订违约吗根据我国法律,《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只要它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即便开发商并不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如果明确表示拒绝和购房人洽谈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和购房人洽谈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比如把购房人认购的房屋出售给他人或者故意设置障碍,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署)应该向购房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认购书》的签订和履行只是一个缔约过程,双方当事人皆应履行协力促进合同成立的义务。开发商恶意退订属于违背诚信义务,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开发商恶意退订应怎样赔偿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具体来说有二种计算方法:1、应以现房屋每平方米的市场销售价格与当事人约定的
    2023-04-20
    395人看过
  • 开发商对预售商品房承担何责任
    一、开发商对预售商品房承担什么责任(一)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对预售的说明书、设计图纸、销售广告等公开展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二)预售款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金融机构代收,代收预售款的金融机构应当为预售款的监管机构。(三)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向转让人划款。非经工程监理机构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不得直接向转让人划款。工程监理机构和预售款监管机构监管不当,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将预售房地产的买卖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备案。(五)开发商不能按规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受让人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受让人支付相当于预售房地产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受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开发商,开发商应在十天内将受让人已付的一切款项(不包括利息
    2023-04-07
    56人看过
  • 开发商对预售商品房承担何责任
    一、开发商对预售商品房承担什么责任(一)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对预售的说明书、设计图纸、销售广告等公开展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二)预售款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金融机构代收,代收预售款的金融机构应当为预售款的监管机构。(三)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向转让人划款。非经工程监理机构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不得直接向转让人划款。工程监理机构和预售款监管机构监管不当,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将预售房地产的买卖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备案。(五)开发商不能按规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受让人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受让人支付相当于预售房地产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受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开发商,开发商应在十天内将受让人已付的一切款项(不包括利息
    2023-04-30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搭售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特别在房价价位高时,开发商往往通过在合同的“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中设定不允许购房人在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一定幅度(一般为 3%)时有权解除合同,只能按合同价补足。 搭售的行为往往会触犯我们的利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一定要注明当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有差异时,允许购房者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或者对超出面积补差价,但补价要在购房者能承受的范围内。
    • 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我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购买商品房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否则容易发生纠纷。具体的程序为: 1、选房; 2、签订商品房订购合同,交纳定金或预付款; 3、签订商品房
    • 如何应对房产开发商恶意违约的情况?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1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后期不论什么原因出现变更,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开发商在卖房时,其相应的规划也是合同要约,即使小区后期规划变更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开发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开发商应该如何履行对商品房质量的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商品房纠纷的法律对策。 开发商应该对商品房的普通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这些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
    • 买商品发现商家搭售收尾商品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可能会遇到销售者强行要求“搭售”商品的情况。所谓“搭售”商品,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件,或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的限制。通常情况下,经营者搭售的商品,购买者并不需要,从而造成了经济上的浪费,或者对搭售的商品,购买者虽然需要,但不愿意从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