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不得以未如实告知拒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04 12:01:37 422 人看过

【案情】

2009年9月12日,方某在被告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终身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为2009年9月,保险金额为10万元,缴费期满日为2029年9月。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由保险人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在病史询问一栏中,投保人予以否认。合同生效后,崔某每年按约交纳保费。法院另查明,2008年3月,被保险人方某曾因肝炎住院治疗。2013年7月19日,方某因肝癌死亡。崔某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金30万元,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投保人方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拒赔。

【争议】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否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一种意见认为,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射性合同,根据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崔某已连续交纳保费超过两年,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并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崔某已连续交纳保费超过两年,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并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理由如下:

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该条款是保险法规定的不可抗该辩条款。所谓不可抗辩条款,是指在保险合同成立经过一定期间后,保险人不得因被保险人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最大诚信义务而主张解除保险合同。

不可抗辩条款是对保险人在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下,行使解除权的一种限制,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合理期待和依赖利益。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若干年后如还允许保险人因投保人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行使解除权,则会出现保险人明知投保不诚信而不提示、不说明,或者故意诱导投保人实施不诚信行为的现象,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有违公平。

本案中,崔某投保时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合同已成立并履行达4年之久,故根据上述规定,保险人不得再以投保人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要求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赔付。应当注意的是,新保险法施行后,为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险法司法解释第五条第(三)项规定,保险人合同解除权、不可抗辩条款溯及力期间均从2009年10月1日起算,而非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或者合同成立之日起。因此,本案中的两年期间应从2009年10月1日起算,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已超过两年的法定期间,因此,保险公司应予赔付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2022-04-17
    163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超过两年隐瞒病情能获得赔偿吗
    可以获得赔偿。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
    2023-06-15
    73人看过
  • 未告知车辆用途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由于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车辆用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近日,北京乡镇企业大厦状告保险公司索赔18.42万元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1996年4月,原告北京乡镇企业大厦以30.7万元购买了一辆京通牌大客车,1999年3月,原告与某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协议,将该车租给服务中心。2000年6月12日,原告就该车向被告投保了机动车辆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6月16日至2001年6月15日。2000年8月4日,服务中心聘用司机何某驾驶该车行至河北省丰宁县某旅游区途中,因操作不当,致使大客车驶离公路,翻入沟中,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完全由服务中心司机承担。2002年1月9日,原告向被告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4月3日,被告以原告投保时未将车辆已出租的情况如实告知,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有关规定而作出拒赔决定。??北京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023-04-23
    304人看过
  • 买保险时不如实告知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2023-06-15
    439人看过
  • 保险公司拒赔未通知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的,可以投诉。除了投诉外,还有以下维权方式:(1)可以先和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协商处理理赔事宜,尽量解决理赔事宜纠纷(2)若协商不成,可到各保险公司专门的投诉中心予以投诉处理,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处理理赔事宜(3)仍然未解决问题的,可到保监会进行投诉处理(4)依然未解决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车险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1、保险公司不理赔,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投诉,或者仲裁,如果都不能解决的话,可以起诉。2、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3、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4、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
    2023-07-02
    251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因如实告知义务的违反而拒绝赔付?
    一般不可以。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驾驶证过期保险公司会拒赔吗合理,若驾驶证过期,按照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为降低事故发生后的理赔风险,驾驶员应及时做好过期写驶证的中领更换。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
    2023-07-04
    240人看过
  • 保险公司拒理赔告知不明判给付
    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却以无有效的旅客运输营运证为由拒绝理赔。近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保险合同纠纷,判决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衡阳县支公司支付原告梁确芳保险金64569.66元。2007年2月3日,原告梁确芳与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衡阳县支公司签订了一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期为一年,并交纳800元保险费。原告在投保时,被告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及释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2007年9月4日,原告丈夫驾车在衡阳县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多名旅客受伤,经衡阳县交警队调解,原告梁确芳借来8万余元赔偿给了受伤旅客,后原告向被告申请保险理赔,被告却以原告无有效的旅客运输营运证为由拒绝理赔。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自愿订立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原告向被告交纳了800元的保费,合同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被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向原告明确告知并解
    2023-06-05
    402人看过
  • 保险合同出现告知不实应该怎么办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
    2023-05-05
    168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未履行告知义务,如何应对?
    保险中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为过失未履行的,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承保或增加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怎样的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
    2023-07-22
    441人看过
  • 保险如实告知义务及违反后果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法律之所以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因为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保险公司一般只是依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或保险费率水平。因此,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国《保险法》规定:〈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023-04-23
    325人看过
  • 保险公司以合同未生效拒赔应该如何起诉
    一、保险公司以合同未生效拒赔应该如何起诉?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如何书写民事诉讼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
    2023-06-01
    73人看过
  • 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
    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1988年7月1日,某租赁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根据本合同及财产保险单条款的规定,对租赁公司投保的财产在保险期内发生的损失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自保险财产运抵承租人仓库时开始,至租赁公司根据租赁合同将财产转移给承租方时终止;如果租赁合同展期,保险责任也相应展期。租赁公司对展期项目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支付展期保险费。该协议签订后,租赁公司以租赁给承租人的毛纺织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依约定交给保险公司两份设备发票副本,副本上加盖了“租赁公司财产保险专用章”,并填写了以下内容:承租单位为毛纺公司,地址在广东省某镇,保险期限自1988年8月15日至1993年9月30日;另一份发票副本填写保险期限为1988年10月30日至1993年10月30日。1994年6月24日,租赁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续保手续,保险期限延至
    2023-06-15
    155人看过
  • 保险公司以保险未生效拒赔合法吗
    收取保费即保险生效,保险公司以保险未生效拒赔是不合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2023-06-15
    241人看过
  • 保险公司拒赔酒后车祸成被告
    夜间的昆曲高速公路上,吴某酒后驾着哥哥的车飞驰而过,撞死了走上高速路的一名行人。驾车飞逃20多公里后,吴某被民警拦下,最终被判刑。之后,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吴某的哥哥代理吴某和死者家属达成了17.9万元的赔偿协议。但因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山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认为酒后驾车不在赔偿范围之内而拒绝赔偿,吴某的哥哥将平安保险起诉到法院。前天,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酒后驾车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成为庭审争议焦点。保险公司:醉酒驾车属免责范畴平安保险的代理人表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新交强险)第9条的规定:属于下列4种情形的,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其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其二,驾驶人醉酒的;其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其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此案中,吴某属于酒后
    2023-06-08
    3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里,不如实告知两年后陪不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2
      既然签劳动合同,那么必须购买,不然当地人社局要追究相关责任的。
    • 不如实告知两年合同满两年后的话,保险公司会赔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9
      这个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1、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
    • 不如实告知不赔保险理赔可拒赔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8
      根据你的问题提供如下法律建议: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索赔。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
    • 承保2年以上保险公司却以未如实告故意隐瞒知拒保拒赔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3
      当发生保险,拒赔情况无正当理由拒赔的,可以投诉。除了投诉外,还有以下维权方式: (1)可以先和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协商处理理赔事宜,尽量解决理赔事宜纠纷。 (2)若协商不成,可到各保险公司专门的投诉中心予以投诉处理,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处理理赔事宜。 (3)仍然未解决问题的,可到保监会进行投诉处理。 (4)依然未解决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订立合同时保险人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能解除保险合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4
      不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风险提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