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留置权具有的属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08:05:08 175 人看过

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

留置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

1、留置权的成立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

2、留置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3、留置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决定于债权的范围。

为什么说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为什么说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为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效力的本质属性。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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