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20:06:03 177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品种选育、培育,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管理、进口、出口活动;2)水产种苗生产单位扩建、迁址、更换法人或生产品种,须向发证部门重新申报发证;3)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县级水产苗种生产单位。

二、办理材料

所在地的农办初审、加具意见并盖章

提供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提供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提供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提供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提供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请省级良种场提供

申请省级良种场提供

申请省级良种场提供

申请省级良种场提供

申请省级良种场提供

申请省级良种场提供

申请省级良种场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新会分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受理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或信函、传真、网络)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或材料不齐全,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或开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知政南路20号2楼

五、办理时限

90(自然日)

六、办理机构

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

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

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

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

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

《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0年)

全文条款一、由县(市)直接报省审批(审核、核准)、报市备案事项目录(176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水产新品种必须经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推广。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水产种质资源和水产苗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产种质资源和水产苗种管理工作。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放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五条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种类等进行生产。需要变更生产范围、种类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许可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需延期的,应当于期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

《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十七条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许可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实行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一条农业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水产苗种进口名录和出口名录,并定期公布。

水产苗种进口名录和出口名录分为人Ⅰ、Ⅱ、Ⅲ类。列入进口名录Ⅰ类的水产苗种不得进口,列入出口名录Ⅰ类的水产苗种不得出口;列入名录Ⅱ类的水产苗种以及未列入名录的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农业部审批,列入名录Ⅲ类的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五条进出口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进出口水产苗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按审批权限直接审批或初步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农业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审批的水产苗种进出口情况,在每年年底前报农业部备案。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什么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 生产许可审核细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8
      生产许可审核细则具体如下: 1、在生产场所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与现场一致,其生产场所周边和厂区环境、布局和各功能区划分、厂房及生产车间相关材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2、在设备设施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生产设备设施清单是否与现场一致,生产设备设施材质、性能等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生产需要; 3、在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是否与现场一致,设备布局、工艺
    • 审批土地件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3
      随着国家的发展,我国的各项制度也都得到了规范化管理,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是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审批土地件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有哪些呢,一般情况下会需要企业和法人的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以及税金的缴纳凭证,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 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和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5
      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在线查询: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共服务平台:https://rkb.chengdu.gov.cn微信申报:关注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或scldrkxxdj微信官方账号进行信息申报。
    • 行政许可听证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3
      行政许可听证规定: 1、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会前七天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公开举行; 3、举行听证时,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进行辩护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