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有什么特殊形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4:50:22 435 人看过

犯罪有以下特殊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共同犯罪犯罪形态有哪些问题

共同犯罪中犯罪形态的问题:

1、简单共犯中共同犯罪中一人既遂则整体既遂;

2、复杂共犯中实行犯既遂的,教唆犯帮助犯也既遂;实行犯未遂的,教唆犯或帮助犯单独适用未遂的规定;

3、部分共犯中止行为的效力只及于中止者本人。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形态相关文章
  •  研究犯罪形态的特点
    犯罪形态指的是犯罪行为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与罪名相关。它是对犯罪构成进行的修正,包括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等不同的形态。同时,犯罪形态也包含了四个要件,即主客观方面。因此,对于这些犯罪形态,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形态指的是犯罪行为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与罪名相关。它是对犯罪构成进行的修正,包括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等不同的形态。同时,犯罪形态也包含了四个要件,即主客观方面。因此,对于这些犯罪形态,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 罪 形 态 与 罪 名 有 何 关 系 ?犯罪形态和罪名是两个法律概念,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犯罪形态指的是犯罪行为的程度,包括完全犯罪、半犯罪、未遂犯罪和犯罪预备等。而罪名则是指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法律规定,例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犯罪行为,可能会有多种不同的罪名。例如,对于一个盗窃行为,可能触犯了盗窃罪、诈骗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等多个罪名。
    2023-09-12
    398人看过
  • 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排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形态特征有哪些
    在有运输毒品犯罪形态特征的情况下,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排斥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形态特征。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在犯罪客观形态方面运输毒品为显著特征,在犯罪要件中是该罪的必要要件,其他毒品犯罪不是必要要件,一旦具备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在没有贩卖毒品罪主观故意证据情况下,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与在运输毒品罪的主客观统一性的认定方面便具有行为证据自然证明认识行为事实并容认(即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的统一性。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排斥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形态特征,非法持有毒品应当是所有毒品犯罪的基本犯罪形态,所有毒品犯罪都是以持有毒品为前提,作为一种基本犯罪形态,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形态为基本的犯罪形态,是吸毒人员(包括代为购买人员)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犯罪形态,从毒品时间、空间状态上区别,前者是动态,后者是静态,动态是一种流通、传播,静态是自然销耗,时间、空间状态上前者不断扩大和延伸,后者自生自灭。不言而喻
    2023-06-12
    251人看过
  • 抢劫罪特殊形态的具体规定分析
    具体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罪的特殊形式有:1、在竞和犯的产生中,有两种不同犯罪质量的故意犯罪行为;2、先行为和后行为的罪质虽然不同,但在构成要件上是重叠的;3、后行部分构成要件与先行结合,足以填补另一种故意犯罪的构成;4、先行为和后行为本质上是数罪。抢劫罪有什么特殊情节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包括:(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7)持枪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
    2023-07-05
    52人看过
  • 2024犯罪未遂形态特征规定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形态特征规定是什么1、犯罪未遂形态特征规定如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些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
    2024-04-13
    495人看过
  • 犯罪未遂形态具有的基本特征
    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4-23
    338人看过
  • 犯罪未遂是什么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也是属于犯罪形态中的一种,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犯罪嫌疑人中断犯罪或者犯罪失败。相比之下,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是要比犯罪既遂轻的。但在处罚之前,必须要先对犯罪未遂作出认定。(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
    2023-02-19
    110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特殊形态是怎样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的特殊形态的规定是跟其他的办学类型一样,存在着既遂的状态,只不过如果是导致故意伤害轻伤了,状况之下是不能够存在着犯罪未遂的,因为故意伤害导致人员重伤的话,意图是非常明显的,如果是因为一直以外所产生的原因未遂可以。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一、具体法条规定,在伤害对象与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以及有关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1)如果行为人甲对被害人乙实施伤害行为,虽然没有发生打击错误与对象认识错误,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丙却仍然实施伤害行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应认定
    2023-03-31
    325人看过
  • 房地产特殊财产权的基本形态
    1、房地产物权移转请求权。主要指基于债权或物权得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的权利。基于债权的,例如因买卖、转让、互易、赠与、拆迁安置等合同,房地产受让人给付对价后,得请求办理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前,房地产受让人并未取得物权,但请求移转物权的权利本身仍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属于特殊财产权。故若受让人作为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该房地产本身查封、拍卖,但得以该请求权为标的强制执行。基于物权的,例如出典人未依法依约行使回赎权时,典权人得请求移转典物的所有权。2、房地产物权设定请求权。主要指基于债权或物权得请求在房地产上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抵押权等他项物权并办理登记的权利。原因同房地产物权移转请求权。例如,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全部缴纳了出让金的,有权请求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又如,第三人为他人金钱债务供房地产作抵押,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
    2023-03-29
    379人看过
  • 1000元犯罪形态是什么?
    如果是勒索骗取一千元的话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犯本罪数额较大的话,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要处罚金。要是犯罪数额巨大,那么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处罚金。采用虚假文件多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行为会构成什么罪法律咨询:犯罪嫌疑人黄某、张某、陈某三人共有的位于某市甲镇乙村的明昌针织厂(三人于1993年向乙村村委会购买,没有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属本次拆迁范围,按规定每平方米只能补偿360元,为取得拆迁安置更多的资金,三人经预谋,由陈某找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甲镇乙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填写一份虚假的甲镇1998年拆迁通知书,而后,犯罪嫌疑人黄某、张某、陈某凭此拆迁通知书与某市市政办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多骗取拆迁补偿款21万元,黄某、张某、陈某按股份进行私分,王某
    2023-07-17
    352人看过
  • 危险犯的犯罪形态是什么
    一、危险犯的犯罪形态是什么1、危险犯的犯罪形态主要有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其中危险犯的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危险犯的犯罪未遂是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原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
    2023-06-14
    204人看过
  • 犯罪中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4-04-22
    139人看过
  • 累犯区别于其它犯罪形态的特征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具有以下特征: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一般累犯两次必须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则没有要求),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次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累犯虽然是再次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它和再犯还是有所不同的。再犯,又称为重新犯罪,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再犯包括累犯。在一定意义上说,累犯也是再犯,是一种特殊的再犯,累犯是再犯中最严重者。狭义上的再犯是指累犯以外的其他重新犯罪的人。累犯作为一种再犯罪的情形,它与前科具有一定的联系。前科是指曾被法院认定有罪并被判处刑罚的情形。凡是曾被法院依法定罪并被判处刑罚的
    2023-03-24
    78人看过
  • 特殊的普通合伙:责任形态的创新
    我国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的一个突出亮点之一就是建立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我国新《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财产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特殊的普通合伙的“特殊”之处在于合伙人的责任形态不同于一般的普通合伙,后者合伙人的责任形态是无限连带责任,而前者的合伙人的责任却是一种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的混合体。作为普通合伙,其合伙人可以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享受有限责任。在普通合伙企业中适用有限责任,是对传统合伙人责任的重大突破,是有限责任制度的重大发展,必将对有限责任制度带来深远的影响。特殊的普通合伙的责任形态是责任
    2023-06-06
    468人看过
  • 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有什么特殊的特征
    一、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有什么特殊的特征?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的特殊的特征主要为犯罪中止是行为人主动放弃的,但是犯罪未遂却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两者的区别具体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
    2023-04-19
    40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犯罪形态
    相关咨询
    • 犯罪的特殊形态是以哪些为主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
      1、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4、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停止形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五、共同犯罪1、共同
    • 最多是犯罪形式有哪些,变造货币的特殊形态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1
      变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变造货币的行为均可构成本罪。(四)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变造的货币进入流通,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意图。
    • 犯罪的特殊形态是怎样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2
      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下列形式: 一、犯罪未遂。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 赌博罪特殊形态的认定有哪些方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12
      (1)赌博罪的既遂。构成赌博罪的三种行为方式的不同,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亦不同。就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而言,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人进行赌博的行为即构成既遂,至于被聚集的众人是否已经着手赌博行为在所不问,本人参加赌博与否也在所不问。对开设赌场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具有营利的目的进行开设赌场的时候,就构成赌博罪的既遂,不要求已经进行了赌博。但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准备赌博设备,在赌场内也未同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