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1:11:46 414 人看过

遗嘱公证中应注意的问题: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一、怎么样立遗嘱

不同的遗嘱立遗嘱的方式是不同的: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 、口头遗嘱:

二、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如果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立遗嘱人提供已经写好遗嘱的文案或者草本;

3、还有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比如房地产权证等等;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5、如果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等等。

三、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程序如下:

1、由继承人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房屋权属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由公证机构进行审查,如果资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对资料进行补正,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

3、公证机构审核后,如果符合公证条件的,在受理申请15日内出具公证书。

四、办遗嘱公证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综上所述,遗嘱公证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有如果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立遗嘱人提供已经写好遗嘱的文案或者草本;还有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比如房地产权证等等;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等等。

五、如何防止遗嘱无效

防止遗嘱无效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把关:

第一,遗嘱人遗嘱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以及其他由于疾病、遗传、外界刺激等;

原因导致神智不清的人不具备立遗嘱的主体资格。如果立遗嘱,那么遗嘱无效。

第二,遗嘱的形式。遗嘱在形式上应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如有不符,就可能导致整个遗嘱的无效。当然,即使完全符合了,也不一定被判有效。

第二,遗嘱的内容。遗嘱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法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超越这个规定,就可能导致遗嘱的无效或部分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嘱公证相关文章
  • 遗嘱继承涉及哪些法律问题需注意?
    遗嘱继承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1、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3、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纠纷可以反诉吗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纠纷可以反诉。遗产继承案件中,如果原告放弃、增加诉讼请求的,被告可以反诉,反诉时要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诉的合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
    2023-07-05
    332人看过
  • 立遗嘱应注意什么问题如何指定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1、在自书、代书遗嘱中应当注意不要忘了由遗嘱人签名。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指定遗嘱执行人:1、遗嘱执行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担任遗嘱执行人。2、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3、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执行人如何指定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担任遗嘱执行人。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选,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
    2023-07-22
    488人看过
  • 协议离婚中哪些问题应注意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原因应作出简要表述。比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等;假如表述为“夫(或妻)一方因婚外情”,则可能存在无过错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其他未分割的时,以另一方存在婚外情导致离婚存在过错为由,在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主张分得该财产大部分或全部。三、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共同、个人财产处理和权等,该部分内容是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应作出详细的约定。(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1、首先要分项(标明序号)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情况。包括财产名称、所在地点等信息;2、将上述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对应前面的分项的财产序号,作出准确的分割,比如“上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第*、*、*、*项归甲方(夫)所有,上列夫妻共
    2023-04-15
    321人看过
  • 公证遗嘱具体有哪些内容,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公证遗嘱具体有哪些内容公证遗嘱具体有以下内容: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二、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有: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三、公证遗嘱
    2023-06-08
    249人看过
  • 遗嘱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遗嘱生效要符合下列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内容不得违返法律规定,不得剥夺有抚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4.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遗嘱包括下列内容: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2.指定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口头遗嘱生效要件立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称为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一)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二)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023-07-05
    466人看过
  • 编写自书遗嘱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要注意下列问题:1.要写明立遗嘱人财产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坐落、房产证号,动产的地点等等。2.要写明继承人的情况以及继承人和立遗嘱人的关系。3.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要亲自书写等。4.有时间和立遗嘱人的签字。自书遗嘱的特征以及自书遗嘱怎么订立一、如何订立自书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
    2023-07-06
    73人看过
  • 录像遗嘱的有效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录像遗嘱的生效条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录像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录像时记录其姓名、肖像以及日期。然后要求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立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立遗嘱的。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违法所得的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的。录音录像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订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明确、合法;5、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6、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7、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
    2023-07-02
    90人看过
  • 自书遗嘱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1、自书遗嘱请使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者签字笔,不要使用圆珠笔。如果自书遗嘱本身发生争议的时候,圆珠笔写的字很难进行笔迹鉴定。2、被继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时候,请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会被认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影响自书遗嘱的效力。3、手写遗嘱的内容必须全部手写,不能使用电脑打字,之后签字的方式,否则可能会被法院认为不符合手写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4、做手写遗嘱的时候建议找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需要在公证遗嘱上签字。如果继承过程中,有继承人对于手写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议,就需要进行笔迹鉴定。而笔迹鉴定本身能否进行取决于许多因素,比如是否存在鉴定检材。如果有见证人的话,就可以更加方便的解决这些问题。一、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继承开始后,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首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然后适用遗嘱,最后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
    2023-03-23
    114人看过
  • 遗嘱公证要问什么问题
    一、遗嘱公证要问什么问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公证员一般要对遗嘱内容逐项审查,需要核查财产的属性,立遗嘱人的神智是否清晰,是否真实的意愿,以及与受益人的关系等等。二、遗嘱涉及的财产如何规定(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立遗嘱时只能处理自己的所有的部分,不能处理共同财产的全部。(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他成员所有部分,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理。如土改时家庭成员共同分得的房屋或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收入建造的房屋、购置的家具或其他财物,家长或其他成员都无权作个人财产处理。(三)是夫妻共有财产、或是家庭共有财产,还应视房屋形成的具体情况而定。三、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足的有效要件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且遗嘱是被继承人自愿立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2023-06-15
    404人看过
  • 赠与遗嘱的公证问题
    未经公证的赠与遗嘱有效。遗嘱只要满足以下要件就有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
    2023-07-06
    284人看过
  • 立遗嘱应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立遗嘱应有哪些注意事项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特别的意愿,那么就不需要订立遗嘱,遗产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2、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老年人只能在遗嘱中约定自己的财产的继承,涉及别人的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遗嘱没有涉及的老年人财产在老年人过世以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还有,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是应该注意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3、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订立遗嘱对老年人自己和遗产继承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应该客观的评价遗嘱继承人,不能因为和子女一时赌气或者盲目的听信他人而订立遗嘱。一些老人因为和某个子女的一时口角而剥夺了其继承权,事后又后悔不已再次更改遗嘱,这样既伤害了
    2023-04-29
    469人看过
  • 遗嘱内容及遗嘱公证审查问题
    [导读]本文将为您介绍遗嘱内容及遗嘱公证审查问题,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等。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公证处要对立遗嘱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应查明以下问题。本文将为您介绍遗嘱内容及遗嘱公证审查问题,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等。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公证处要对立遗嘱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应查明以下问题。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公证处要对立遗嘱人进行
    2023-06-08
    191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中存款问题,应注意哪些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在分割时,应积极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分割。一旦一方对这类财产的分割纯在异议时,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递交相关的办案单位。进行相关的办理,重新分配这类财产的分割问题。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
    2023-08-05
    236人看过
  • 抢劫罪认定中应注意问题有哪些
    (一)由于借贷或者其他财产纠纷,而强行扣留对方财物,用以抵债抵物,或者索还债款、欠物的,因为不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属于讨债、索物手段不当的行为,应查明情况,妥善处理,不视为抢劫罪。(二)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也还是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三)为子女离婚、出嫁的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等,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四)没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在抢劫中使用暴力,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致人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的,应定抢劫罪;事先预谋杀人又抢劫,也照此实施的,或者在实施抢劫中遭遇顽强抵抗,而决意杀人的。这样两种犯意、两种行为都很明显的,应定杀人、抢劫两罪
    2023-02-23
    37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公证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以及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 更多>

    #遗嘱公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公证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立遗嘱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因不愿意使自己未来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或根本不愿意让其法定继承人得到任何遗产,在公证机关的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的遗嘱,而出具的公证书。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在遗嘱公证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
    • 申办遗言公证细则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公证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1)请求 处理遗言公证应当亲身到遗言人居处地或许遗言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恳求。亲身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言人可经过书面或许口头形式恳求公证处指使公证人员到其居处或许临时居住地处理。申办遗言公证,遗言人应当填写公证恳求表,并提交有用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遗言触及的不动产/动产的权属凭据、遗言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遗言受益人如系立遗言人的近亲属的,还应供给联系证明。 (2)检查 依据《遗言公证细则》第
    • 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5
      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还应注意的其他一些问题: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
    • 立遗嘱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立遗嘱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以及防范风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邑。 这些遗产包括房屋、存款、有价证券、交通工具、家具、家电、金银首饰、衣物等个人用品,还包括承租、承包的可得利益,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遗嘱人所欠的债务及其清偿办法,也要在遗嘱中一并写明。 (2)指定人和受人遗嘱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就要写明遗嘱继承人的
    • 婚前财产公证婚和遗嘱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你可以在结婚前将财产转让给你父母或儿子。遗嘱只是在你逝世后发生法律效力,在那之前不具有对抗性。然后再和你的前夫做个婚后财产约定,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在借款时应当向债权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