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的公司设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16:49 105 人看过

新公司法下如何出资设立公司

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完善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为公司设立提供制度上的便利是《公司法》最主要的修订内容之一。

具体而言,首先,新公司法大幅度下调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原公司法对于不同行业规定了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新公司法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统一降低到3万元。其次,新公司法引入了授权资本制度,即公司的资本登记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注册资本,二是实收资本。也就是说允许分期出资,改变了以往要求股东一次性足额出资的规定。第三,新公司法扩大了股东可以向公司出资的财产范围,股东不仅可以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根据以上规定,创业者在创设公司时有必要考虑:如何设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怎样出资?3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对于绝大多数创业者而言绝非难事,但是是否将注册资本设定为3万元则需考量。在商业信用普遍不高的今天,太低的注册资本无疑自贬信用;此外,公司在申请相关特定资质或者贷款时,相关部门或银行也会有注册资本要求。因此,如果条件许可,应当设定较高的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因此,在设定注册资本额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能力、两年内后续出资的能力、两年内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公司的融资渠道等。在综合分析上述因素的基础上,即可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首期出资额以及出资时间表。应当说明的是,可以分期出资并不意味着可以只出首期,除非经依法减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前面提到,股东除可以货币出资外,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而且出资比例可以高达70%。当然,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此外,对内,该出资股东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就补足差额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公司在某地设立最新分公司
    一、经营设立方面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二、税务方面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分公司的设立1.分公司是
    2023-07-02
    471人看过
  • 下设子公司是否属于公司分立
    一、下设子公司是否属于公司分立公司设立子公司并不属于公司分立,而是属于开设新公司,公司分立是指一家公司拆分为两家公司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二、公司分立形式具体有哪几种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
    2023-04-20
    449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严格规制一人公司的设立过程
    不但将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抬高为人民币10万元(远远高于有限公司3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并且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不允许分期出资。由于一人公司的股东仅有一人,缺乏股东间的相互制衡,出于保证公司资本的充足与真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和一人公司对外的正常经营的不但将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抬高为人民币10万元(远远高于有限公司3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并且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不允许分期出资。由于一人公司的股东仅有一人,缺乏股东间的相互制衡,出于保证公司资本的充足与真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和一人公司对外的正常经营的需要,抬高设立门槛防止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尤为重要。
    2023-06-09
    236人看过
  • 新公司法限制股东设立一人公司的数量
    但是该限制只局限于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并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对外投资设立一人公司。而法人可以设立多家一人公司,并且法人设立的一人公司可以再对外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但是该限制只局限于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并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对外投资设立一人公司。而法人可以设立多家一人公司,并且法人设立的一人公司可以再对外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2023-06-09
    431人看过
  • 最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影响及排除范围
    对公司设立的影响不包括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验资证书、登记制度改革后的住所登记、一址多照片的要求、住宅可作为营业场所等。变更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变更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新公司法对股东诉讼的规定股东诉讼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公司股东身份主动提起的针对公司利益或其作为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的诉讼。1、股东与股东的诉讼: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2、股东与公司的诉讼:一、涉及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或无效的诉讼,《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
    2023-07-05
    51人看过
  • 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和确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传统的公司法认为,公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社团法人。公司既是一个社团法人,其股东就至少应为两人;公司作为法人.具有独立人格,应以其独立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传统的公司法中,要求公司在设立时发起人必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而且均明确规定,在公司成立后运营的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如股东死亡、股权转让等)而导致股东仅剩下一人时,该公司即应解散;要求公司对其债务以公司财产承担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和公司实践的丰富,特别是关于法人理论和制度的不断完善,现代公司法不再严守公司的社团性、独立人格,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并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以判例形式首先确认实质上的一人公司的,是1897年英国衡平法院对萨洛蒙(salomon)诉萨洛蒙有限公司一案的判决。而以判例形式首先确认形式上一人公司的,则是新西兰最高法院对李诉李氏空中农业有限公司
    2023-06-05
    301人看过
  • 新设立的公司几年免税
    一、新设立的公司几年免税公司是不存在完全免税情况的,只有部分税收的减免,且与是否新设立没有必然关系。二、税收的分类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5、行为税:印花税、屠宰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7、利润税:所得利润(非收入)乘以3%。
    2023-06-15
    240人看过
  • 【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的两种基本方式
    【关键词】公司设立,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78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
    2023-06-05
    300人看过
  •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的法律吗
    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讲,公司法是指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设立的原则实际上是指准许公司法人设立所依据的原则;我国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核准主义,即对公司设立做实质审查,以行政许可为成立要件;我国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准则主义,即对公司设立做形式审查,以登记备案为成立要件。一、公司设立以后能否增加股东公司增加企业股东是可以,根据公司法内容当中的规定,增加工资的股东是可以的,需要出资,这样才能够成为正式的股东。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公司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比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显示该出资人的股东身份。若出资人的
    2023-02-28
    380人看过
  • 公司设立行为与公司设立无效
    公司设立始于公司发起人进行筹备活动,终于公司获得法律人格,是一个以获得法律人格为目的的连续行为过程。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过程有着一些不甚明晰的认识,有的并不准确。如有人认为公司从筹建到成立分为两个阶段,即设立阶段和成立阶段,与此相对应的是公司设立行为和公司成立行为,前者适用私法后者适用公法,并以此为基础区分了公司设立无效和公司成立无效。笔者认为该观点将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区分开来是正确的,但是对它们的区别解释是不妥当的,正如公司设立定义所揭示的那样,公司设立是为了使公司得以成立而依法律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从发起人订立章程到公司履行登记,获取执照这一个全过程都属于公司设立的范畴。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行为的终点或结果,是指公司登记机关对于公司发起人或代理人向其提交的旨在成立公司的申请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法人营业执照的一种状态.公司成立并不是一种行为
    2023-06-05
    310人看过
  • 公司分立新设公司是否需要验资
    一、公司分立新设公司是否需要验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新设公司,如果属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进行验资。《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等等。《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
    2023-04-18
    451人看过
  • 新公司法第四章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一节设立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
    2023-06-09
    456人看过
  • 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在设立和法律地位
    公司的分公司是本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公司是首先设立的、统管公司各个机构的总机构,分公司受本公司的管辖,本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公司的子公司是由公司投资而组成的受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一整套的公司组织和机构。持有子公司股份并居于控制地位的公司称为母公司。母公司组成子公司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投资设立新的公司,二是通过收购股份控制已有的公司。在法律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也就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是它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存在,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的各项手续。
    2023-06-09
    414人看过
  • 2023新《公司法》全文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全文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公司设立条件,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二、不能担任公司法人的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刑事拘留的人。(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4)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023-06-16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2022年公司派生分立新设立的公司的是子公司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4
      1、公司派生分立新设立的公司是子公司。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连带责任”可以看出新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子公司。
    • 设立下属公司我本人任下属公司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此重要的收购行为,在这里不可能说几句话就说清楚的。请你的总经理好好考虑一下吧。股东的会议决定,注册资本的变动,员工的安置,已知债务的公告,未知的,担保的处理,清算的流程,工商登记变更,小到支票硬件章的变更,公司不动产的更名...........................呵呵!国有大公司,法务部应该有吧先去问问法务部的人吧。
    • 新公司设立有哪些流程新公司设立的步骤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7
      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流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有
    • 总公司设立一个分公司,这个分公司的名下还能开设分公司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12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总公司设立一个分公司,这个分公司的名下还能开设分公司吗?
    • 公司法下设立,有哪些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根据最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含以下5点: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