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土地解释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土地是指属于这些区域的国家和集体的土地。二、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发达、人口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是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是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第四,纳税人确定的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理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方分别纳税。五、关于共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各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不及物动词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未颁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应当据实申报土地面积。七、关于大中小城市的解释,中小城市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标准划分,以公安部门登记的非农业正式户籍人数为依据。目前的划分标准是:市区和郊区非农业人口总数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市区和郊区非农业人口总数在20万至50万之间的,为中等城市;市区和郊区非农业人口总数在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八、人民团体解释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由国家拨付行政费用的各类社会团体。九、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解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十、关于免税单位自用土地的解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是指这些单位自己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事业单位自用土地是指这些单位自己的商业用地。宗教寺庙自用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和寺庙宗教人员生活的土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是指公共参观和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上述单位的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十一、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的解释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生活、办公用地。十二、征用耕地和非耕地的确定征用的耕地和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十三、开山填海改造土地及改造废弃土地及其免税期限的确定,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十四、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的,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十五、关于公园、名胜古迹附属经营单位使用的土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公园、名胜古迹附属经营单位,如剧院、餐饮部、茶馆、照相馆等使用的土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十六、房管部门出租的公房用地,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房管部门出租的公房用地,土地使用权属于房管部门的,由房管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十七、关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土地,是否可以免征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可以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可以比较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18、下列土地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1、个人所有住房和庭院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租用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宿舍用地;4、民政部门组织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5、集体和个人组织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用地。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凡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具体含义是:城市的征税范围指市区和郊区的土地;县城的征税范围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的土地;建制镇的征税范围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土地;工矿区的征税范围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的土地。占用上述地区以外的土地,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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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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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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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适用范围以及增值税税率如何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3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人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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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定义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与适用税额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城镇土地使用税定义: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特点:(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准财产税);(2)征税对象是土地;(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适用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实行分级幅度税额(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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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步骤是什么,怎么申报土地使用税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30土地使用税第一次申报流程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源清单、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购买合同发票;税务服务部门核对信息,纳税人填写优惠栏;通过银行电子税务系统或银行卡纳税,税务服务部门出具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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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土地使用税的税务规定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2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单位和个人为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