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能否附带审查法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33:50 184 人看过

一、起诉能否附带审查法条

1、起诉可以附带审查法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起诉期间能否造成行政诉讼时效中断

下列原因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1、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附带审查如何进行
    1、启动主体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适用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启动主体只能是受依据该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已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原告。未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而单独就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的起诉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第三人均不能成为启动审查程序的主体。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附带审查行政规范。2、启动时间启动主体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方可在法庭调查阶段提出。正当理由可借鉴《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包括通过被告答辩、举证才知道规范性文件存在并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等合理理由。3、启动方式启动方式上应作为一个单独的诉讼请求提出,并陈述该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4、审查对象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且是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条款。党的文件、人大的文件、军事机关的文件,走了立法程序的比如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部委制定的
    2023-08-01
    442人看过
  • 怎样参加行政诉讼附带审查
    在行政诉讼中进行附带审查的办法:1、启动主体只能是受依据该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已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原告;2、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方可在法庭调查阶段提出;3、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附带审查行政规范。一、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为多久?《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
    2023-04-05
    188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能否撤诉
    一、审查起诉阶段能否撤诉检察院还没起诉就不存在撤诉问题,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二、审查起诉期限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三、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2.审
    2023-06-11
    104人看过
  • 法院能否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般可以延长两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取保候审的审查起诉期限多久?1、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2、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的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作出是否起诉、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侦查终结的案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
    2023-08-10
    451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与审查的几个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的提起与审查,在刑事审判实务中容易引起困扰,若理顺不清,势必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阻碍审判效率的提高。笔者就该问题谈谈有关应引起注意的事项。一、一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与审查1.提起时间国外法律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间大多规定比较详细,如奥地利等国规定为开始法庭调查之前,德国为法庭辨认开始以前,法国为一审法庭宣布休庭以前。我国法律规定得不太具体,如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对此难以掌握。实践中,通常按下列方法操作:(1)刑事案件从立案到一审宣判前的任何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一审宣判前随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法剥夺他们的诉权。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提起的,这些机关有义务向法院移送。在一审宣判后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不予准许。但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只要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4-22
    9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附带性审查的界限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
    2023-07-07
    415人看过
  • 侦查终结能否移送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疑问:凡是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案件都不能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吗?为什么?法律并没有这样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相关知识:公诉制度是现代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检察制度的核心内容。从现代法治的一般规律来看,各国检察制度尽管有不同的制度设计,但是在许多重要的方面仍然体现出相当的趋同性。特别是在诉讼程序方面,检察机关都毫无例外地承担了公诉的职能,享有对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的权利。公诉权的行使要遵从诉讼规律。所以有关公诉权的研究,更
    2023-04-25
    142人看过
  •  遗嘱能否附带生效条件?
    遗嘱具有附生效条件的特点,即遗嘱中附带的义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遗嘱继承人可能无法继承遗产。如果遗嘱继承人未能依法履行义务,利益相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取消其继承遗产的资格。遗嘱具有附生效条件的特点。遗嘱是遗嘱人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处理其财产的书面表达,只要遗嘱中附带的义务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遗嘱继承人未能依法履行义务,利益相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取消其继承遗产的资格。 遗 嘱 附 生 效 条 件 的 法 律 效 果遗嘱附生效条件的法律效果分析如下:遗嘱附生效条件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规定了遗嘱生效的时间、条件或者方式等,以确保遗嘱在符合条件时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遗嘱附生效条件可以分为两类:1. 附生效条件的遗嘱,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这类遗嘱中,遗嘱人需要满足遗嘱中规定的条件才能使遗嘱生效。一旦条件成就
    2023-09-11
    173人看过
  • 条件附带案底,能否参军?
    会影响当兵,当兵要政审,即使是附条件不起诉也有可能对当兵造成影响。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后会留案底吗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也是会作为劣迹处理的,一般不会有案底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
    2023-07-17
    256人看过
  •  不起诉附带条件的五个条件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下,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对其设立一个考察期。在考察期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明其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将依据法律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主体条件、罪名条件、主观条件和程序条件。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下,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对其设立一个考察期。在考察期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明其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将依据法律作出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第二,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
    2023-08-31
    55人看过
  • 审查起诉能否会见律师
    法律综合知识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审查起诉能否会见律师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
    2022-07-11
    454人看过
  • 起诉离婚能附带赔偿吗?
    1、起诉离婚不能附带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只能处理与离婚有关的问题,而债务赔偿是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问题,所以起诉离婚可以处理夫妻债务承担问题,但不能处理债务赔偿问题。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离婚财产纠纷如何起诉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发给《民事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人民法
    2023-06-22
    241人看过
  • 刑事判决后能否就附带民事再起诉
    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二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一、刑事案件一审不服如何上诉对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
    2023-03-14
    46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提交能否起诉一下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提交时间是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提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诈骗案判决后怎样追加民事赔偿诈骗案判决后想要追加民事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二、民事和刑事可以同时执行吗?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能可以同时进行的,当事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三、打架可以不赔医
    2023-03-20
    22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 更多>

    #行政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审查起诉附带诉讼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30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害人是否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已提起的,要保护被害人的这项权利,没有提起的,应主动
    • 审查起诉阶段附带民事起诉状可以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2
      审查起诉阶段附带民事起诉状,是可以的。检察院在受案后三天之内,会通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你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你可以将诉状交到检察院,也可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在法院通知你的时候,直接提交到法院。法院接到检察院的公诉案件后,也会通知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进行附带民事诉讼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3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遭受刑事侵害而向法院开启的诉讼程序必然也会因为私人财产的损失而希望得到法院的救济帮助,
    • 律师能否审查起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3
      审查起诉可以会见律师。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 申请行政复议能不能附带审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9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注意:1.公民法人只能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