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股东之间的纠纷应采取何种法律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16:12:41 246 人看过

股东之间纠纷根据纠纷原因应当提出下列不同的诉讼:

1.因出资引发的纠纷应提出未按约定出资的违约之诉。

2.因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引发的就差应提起股权转让无效确认之诉及返还之诉。

3.因股权转让款引发的纠纷应提起股权转让时转让款给付之诉。

如何提起公司撤销之诉

公司撤销之诉针对的是公司决议。公司决议若内容违法则无效,若程序违法则可撤销,而公司决议属于无效,还是可撤销均需经由法院予以确认。

首先,诉讼的主体,这类诉讼均因公司的意思表示存在违法而引起,故均将公司列为诉讼的被告。

而诉讼的原告,基于诉讼的不同而不同。

其次、权利期间公司决议无效之诉,《公司法》未规定诉讼的行使期间,可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规定

《公司法》读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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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9日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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