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6:43:28 245 人看过

发布部门: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淄政办发[2004]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淄博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周清利(副市长)

副主任:刘有先(副市长)

高晓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谋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委员:张宇信(市计委副主任)

王新平(市经贸委副主任)

牛瑞洲(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洪德(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振海(市监察局副局长)

卜德兰(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根亭(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呈祥(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

鹿子林(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大伟(市卫生局副局长)

宋道敏(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继业(市旅游局副局长)

于成武(市粮食局副局长)

毕研玉(市法制办副主任)

郭法礼(市贸易局副局长)

谭培泉(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建立(市质监局副局长)

毛峰(淄博海关副关长)

王作来(淄博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在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守金(市畜牧局副局长)

田茂春(市蔬菜办副主任)

隽强(市盐务局副局长)

陈刚(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爱群(张店区副区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谋昌兼任办公室主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发布文号:淄政发[1996]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外资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原则是:按照国际惯例结合国情、市情,依法维护投资各方利益,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扩大出口创汇,提高经济效益。第三条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管部门为中方合营者的原主管部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中方合营者参与合营的,可共同协商确定一个中方合营者的主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外资企业的主管部门为登记注册的法定住所所在区县外经贸委。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外资企业的主管部门为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一)指导
    2023-06-13
    285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筹集电力建设基金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现将《(淄博市筹集电力建设基金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1992年7月22日《淄博市筹集电力建设基金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根据市政府淄政发(1992)126号文件颁布的《淄博市筹集电力建设基金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市电力建设基金收缴范围。凡由淄博电网和地方小电厂、热电厂供电的张店、博山、淄川、临淄、周村区内所有用电单位。第二条免收范围。一、全额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学校、医院(不包括生产和经营性用电);二、地方小电厂、热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不经电网供电的厂用电和自用电量;三、城乡居民照明及农业排灌用电。第三条收缴标准。齐鲁石化公司、山东铝厂、淄博矿务局通过城市配电网络的用电量,市地方煤矿中完成省市上调煤计划的矿井,耗电量大的化肥(包括合成氨)、烧碱、黄磷、电石、电极和国家指令性计划内生产的电解铝、铁合金用电和用高价油加工的电量,每千瓦小时收缴0
    2023-06-07
    392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各大专院校: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以整洁优美的城市容貌迎接中国(淄博)国际陶瓷博览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迎接中国(淄博)国际陶瓷博览会为契机,全民参与,全方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环境,推动城市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以整洁优美的城市容貌展示淄博的形象。二、具体要求(一)彻底治理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等占道经营现象。对于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及从事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经营业户,要限期退出城市道路,进入市场或店内经营。清理城区内的各类沙市、煤市、建材市场,中心城区由市规划部门、张店区政府负责规划定点,统一纳入专业市场经营。经批准的夜市、早点摊点,要在规定时间内经营,保持好场地卫生。对城区道路两侧特别是繁华地段、重点部位的马路摊点、
    2023-06-10
    399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事故和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堵塞安全生产工作漏洞,消除事故隐患,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建立事故和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政府办公厅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事故或重特大事故隐患。二、事故举报范围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死亡、重伤、中毒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且有关单位隐匿不报的。三、重、特大事故隐患范围是指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具体认定按国务院302号令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四、对于举报的市、区县政府或部门没有掌握的事故或重特大事故隐患,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调查认定核实后,市政
    2023-06-09
    447人看过
  •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淄博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房管局、高新区房管处、市房屋产权监理所、市房屋置业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各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淄博市分行、交通银行淄博市分行、中信银行淄博市分行、淄博市商业银行、省农信联社淄博办事处:现将《淄博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淄博市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证预售款专款专用,专项用于预售商品房的工程建设,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入、支出和使用,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款,是指预售人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的,由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等各
    2023-04-22
    194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意见
    发布部门: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淄政办发[2006]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解决好我市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意见》(鲁劳社〔2006〕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积极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农民工是指农村居民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并与城镇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保障其医疗待遇,不仅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和内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原则。要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下,根据农民工年龄
    2023-06-09
    365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发布文号:粤办函[2011]8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领导分工调整和部分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省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总召集人:雷于蓝(副省长)召集人:姚志彬(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林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捍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成员:鲁修禄(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位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李小鲁(省教育厅巡视员)郑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秦通海(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省政府纠风办主任)欧斌(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果先(省农业厅副厅长)朱泽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黄飞(省卫生厅副厅长)冯湘勇(省工商局副局长)孟帆(省林业局副局长)文斌(省海洋渔业局副局长)邱庄胜(省质监局副局长)陈德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赵民(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黄伟
    2023-06-07
    252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关于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价格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关于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价格标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关于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价格标准的意见市政府: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依法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淄博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价格标准提出意见如下:一、拆除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拆除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按照被拆除住宅房屋所在区位、重置价格及成新率、楼层调整系数、建筑面积等因素计算确定。(一)拆除住宅房屋区位补偿标准。根据被拆除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地理经济位置、繁华程度、周围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等综合因素,按照市政府关于土地级别及分布区域的规定,区位划分为七个类别,按不同的区位类别确定区位补偿标准(具体
    2023-06-10
    211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淄博新世界商业街发展和繁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专院校:现将《关于促进淄博新世界商业街发展和繁荣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一月八日关于促进淄博新世界商业街发展和繁荣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淄博新世界商业街(以下简称商业街)的发展和繁荣,增强中心城区的凝聚力和辐射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商业街按商贸文化、特色精品定位,围绕建成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观赏、旅游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商业街,组织招商、运营,实行特殊管理。第三条市政府成立淄博新世界商业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商业街实行综合管理,相关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街道办事处不再行使管委会办公室职责以内的职能(管委会办公室职责另发)。第四条建立由市工商、国税、地税、公安、建设、文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办公体制,在管委会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分别按部门职责在商业街
    2023-06-10
    86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预存款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开发项目的综合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在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实行配套预存款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预存款是指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红线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预存资金。其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路灯、雨污水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垃圾收集设施以及景观绿化工程;非经营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停车场、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二、凡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缴存开发项目配套预存款。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
    2023-04-22
    159人看过
  •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深办[2001]40号发布日期:2001-11-20执行日期:2001-11-20为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主任:庄礼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主任:刘学强(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振芬(市司法局局长)、胡建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玫(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白新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佟丹(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石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有明(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胡海洋(市公安局刑侦技术处处长、高级工程师)、伍秀琼(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辛本兰(市劳动局副局长)、江捍平(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江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袁宝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袁建勇(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石永青(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2023-06-06
    134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冬季安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4〕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看,总体形势是好的,多数指标有一定幅度下降,但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冬季,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要确保不突破省政府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仍非常艰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形势,从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二、突
    2023-06-09
    479人看过
  •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市食品生产加
    发布部门: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锡政办发[2006]7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完成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的基础上,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进行集中整顿,整顿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卫生问题,坚持集中整顿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企业自律、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2023-06-07
    300人看过
  • 淄博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
    简介淄博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5年12月27日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淄博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遵循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和公平合理的原则,独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淄博仲裁委员会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与其他仲裁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实行当事人自愿原则和一裁终局的制度。淄博仲裁委员会立足淄博,面向全国,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高信誉的工作方针和公正、廉洁、高效务实的行为准则,以创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一流仲裁机构为目标,以严谨的作风、务实的态度,通过公正、及时地仲裁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
    2023-04-25
    3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第7条如何规定的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4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其举报电话,同时确保举报通讯渠道畅通无阻。
    • 淄博市行贿的公安机关有哪些处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关联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
    • 2020年淄博市XX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6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
    • 淄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淄博民政局离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9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以上是对淄博民政局离婚手续如何办
    • 淄博市临淄区, 产假是几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8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上班、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