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执行中当事人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6:33:30 388 人看过

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该条规定与《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内容相同。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除依法应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

1、实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设定的义务,如缴纳罚款、主动停产停业、改正违法行为,即以实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按时履行。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设定的义务,如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如果逾期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3、完全履行。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全面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不能只履行其中的一部分。如果行政处罚决定规定当事人应当缴纳罚款并责令其停产停业,当事人只缴纳了罚款没有停产停业,就属于没有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违反了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其不完全履行行为将导致强制履行的后果。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停止执行的情形,《行政处罚法》规定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包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以及依法律和法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其他特殊情况。除此之外,当事人必须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明确了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执行的基本原则。当事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除非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执行的裁定,否则,原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不受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自觉、主动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当事人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行政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应注意增强当事人的这种法律意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如何确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因此,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可以是哪些?《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因此,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设定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设定行政处罚的原则如下:一、处罚法定原则。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作出处罚决定。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对此法律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
    2023-04-03
    46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当时执行吗
    行政处罚执行
    行政处罚是不是当时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一、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有哪几种(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
    2023-03-24
    218人看过
  • 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必要执行吗
    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必要执行的。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被受理的话,应当在什么样的期限之内通知当事人。由于行政复议是对于公民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对于行政部门权力的一种制约,所以在行政复议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实施保护公民的权利,应当及时的给予相应的通知。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
    2023-03-16
    148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的定义
    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实施一定的制裁措施。税务行政处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近几年我国的经济水平也是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为了更好的规范企业的行为,国家也是制定了公司法,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做出了违反规定的操作后,也是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同时违规的企业负责人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的处罚原则是什么?(1)法定原则。税务行政处罚要由法定的税务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法定依据按照法定程序以法定的形式实施。包括主体法定、依据法定、程序法定、形式法定等。①主体法定。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
    2023-03-20
    147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请求立即执行行政处罚吗
    一、当事人可以请求立即执行行政处罚吗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会载明行政处罚执行的期限,被处罚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处罚,所以当事人不能请求立即执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二、不服行政处罚可以复议吗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3-04-18
    1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的法人如何定义
    1、行政处罚中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意义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后完成阶段。它在行政处罚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否则就不能保证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的产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的真正实现,因此执行在行政处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强制执行是维护行政处罚决定严肃性的必要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
    2023-03-25
    20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的执行,分为广义的执行和狭义的执行两种。狭义的执行就是强制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为了保障行政权的合法有效行使和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其目的是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广义的执行... 更多>

    #行政处罚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法当事人义务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2
      当事人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力,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行政处罚法当事人义务是:①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②在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时,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③行政机关不得因当
    • 行政处罚中,行政处罚的含义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5-20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现在,我们很多的时候应该都知道,行政执法机关的一些工作就是为了让市场经营更加的顺畅,符
    • 行政处罚做出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0
      1、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理决定后,当事人在执法部门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执法部门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应当自法定可以实施强制执行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完毕。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执法部门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执法部门依照城乡规划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不在法定
    • 执行中的行政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0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照本法第三章规定办理。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
    •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