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的见证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5:50:33 323 人看过

房屋赠与合同不需要见证律师,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就可以视为诺-成行为。房屋赠与合同不需要见证人不代表所以合同也不要见证律师,我们应该多了解法律知识,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这一点使它与遗赠、捐助行为或债务免除等单方法律行为相区别。

(二)见证律师

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1)见证目的

1、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

2、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

从法律属性上看,在我国律师见证仍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不同于公证的证明力,公证书一般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三)房屋赠与合同是否需要见证人

不需要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四)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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