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费承担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6:34:16 460 人看过

交通事故鉴定费需要保险人承担。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当事人支付的鉴定、评估费用属于为查明事故原因、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费用范畴。故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二)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1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鉴定费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未评上伤残诉讼费和鉴定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未评上伤残诉讼费和鉴定费谁承担针对交通损伤程度的评定费用应由请求进行鉴定之人担负。此类经费必然由申请方预先垫付,而后再依据各方面权责比重予以分配支付。此外,其余实验和鉴定作为的支出则通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担。鉴于交通事故案件所涉及法律规范众多,很可能造成裁决结果产生差异性。实践中,法庭往往并不判定鉴定费用与诉讼费用应由保险机构承担,而个别案例中亦存在着由保险企业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年审吗交通事故未处理不能年审。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
    2024-03-21
    4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是由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
    2023-02-20
    2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费承担怎么承担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的缴纳标准2007年4月1日起,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开始施行,总体诉讼费用大幅度降低,极大解决了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而言,更是极大降低了受害人诉讼维权的法律成本。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
    2023-03-04
    4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
    2023-06-14
    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的服务范围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初审阶段,那么当事人可以向鉴定人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如果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审批阶段,那么将会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处理。如果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受理阶段,那么将会由承办人来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1、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2、公安部
    2023-07-02
    4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范围
    交通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首先,告知各方当事人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义务;其次,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然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接着,计算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比例,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最后,确定赔偿方式及期限。交通事故调解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告知各方当事人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义务。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比例,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对于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和折价赔偿费用,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或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计算。5.确定赔偿方式及期限。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023-08-27
    148人看过
  • 车辆事故责任承担范围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1、追尾的。2、逆行的。3、倒车的。4、溜车的。5、开关车门的。6、违反交通信号的。7、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案情简介]申诉方:曹某某,男,16岁,原系某加工厂工人,申诉方法定代理人:曹某,男,41岁,曹某某之父被诉方:某加工厂,被诉方法定代表人:罗某,47岁,厂长曹某某1992年7月被某加工厂录用为合同工人。1993年4月在操作过程中被刨床所伤致残。加工厂当时预付了一部分医治费后,拒绝再承担其余的医疗费,并解除了劳动合同。曹某某的父母提出曹某某的年纪不大现在手残了,厂方能否给予补贴,并留曹某某继续在该厂工作。加工厂完全拒绝不予考虑,认为曹某某致伤是其违反操作规程,责任应自负,厂方已
    2023-07-11
    190人看过
  •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谁承担
    在民事侵权案件中,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遭受损害的受害人,因需要治疗休养不能工作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可被称作“误工费”。在人身损害案件中,这笔费用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进行民事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此处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为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
    2023-02-20
    327人看过
  • 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怎么判定责任承担范围
    一、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怎么判定责任承担范围重大交通事故的明确定义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导致人员死亡数量达到一人或有至少三人受伤且伤势严重者,应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的责任;若造成三人以上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也必须对事故结果负有相同程度的责任,或者因公共财产或他人的财产遭受直接损失,而需对事故全责或主责负责,并且没有能力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筆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重大交通事故没有逃逸对于那些未逃离事故现场并负有相应责任的肇事者,公安机关应立即在事故现场展开深入调查与盘问,同时将涉案人员进行短期拘留,待确定事故责任归属后,若涉案人需要承担行
    2024-07-08
    1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由谁承担残疾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和医疗费总额不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可以向肇事者要求赔偿。如果他有保险,他可以要求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交警部门应首先确定事故责任。强制交通保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当在第三人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限部门根据责任认定情况由对方赔偿。保险公司和对方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和交通费。对残疾人,根据伤残鉴定后的伤残程度,确定伤残赔偿金、赡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二是如何申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发生的伤残辅助设备费、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的实际费用,应当赔偿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医疗费等,精神损害的后续治疗费用和抚慰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可
    2023-05-31
    394人看过
  •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的范围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024-04-13
    149人看过
  • 我想问问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呢?
    一、伤残等级鉴定;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三、后续治疗费鉴定;四、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上述几项第一项只要能评上伤残等级都要做,其它的可以不做。鉴定费由伤者方垫付,最后根据责任比例决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一)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二)受害人的司法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三)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
    2023-08-10
    30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车祸做伤残鉴定的费用由举证方垫付,最后由主要负有赔偿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都是治疗终结后,或出院后伤情已稳定时,鉴定结果有利于当事人实行自身的权利,是十分有必要的。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
    2022-05-27
    107人看过
  • 事故鉴定提交的材料和费用承担
    一、有关医疗事故鉴定提交材料的时间规定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天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提交相关是鉴定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二、提交的材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包括:病历资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等等。其中,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这些也是我们在以前文章中提到的主观病历。(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
    2023-06-08
    27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更多>

    • 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范围误工费如何计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9
      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
    •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如何承担,保险公司是否对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承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交通事故起诉鉴定费用: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本案杨某支付的鉴定、评估费用属于为查明事故原因、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费用范畴。故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其次,没有任何法律或者解释明确鉴定、评估费用属于商业三者险格式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以此约定抗辩赔偿诉求属于扩大解释格式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交通事故鉴定费的处理原则是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8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具体内容如下: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范围有哪些,车祸伤残鉴定范围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8
      伤残鉴定的内容 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 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 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
    • 交通事故中鉴定伤残鉴定范围怎么写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0
      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