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对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3:30:26 95 人看过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其经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需在效益、安全性和流动性之间寻求平衡,确保银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自身的稳健运营。

2. 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商业银行应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商业银行应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从而赢得存款人的信任和支持。

4. 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应以平等自愿为基础,公平交易,不得强迫,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双方均应善意、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主要包括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和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相互关联,相互支撑,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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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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