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赠与是属于特殊的股权转让行为,所股权赠与是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但赠与股权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
无偿赠与股权工商可以登记吗
484人看过
-
股权变更不到工商备案可以吗
475人看过
-
赠与股权需要在工商证吗
107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股权赠与员工?
31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赠与吗
80人看过
-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377人看过
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只会引起各个股东之间持股比例的变化,或者股东总人数的减少,这种赠与由股东个人行使,无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是指将公司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赠送给... 更多>
-
赠与股权是否需要工商备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1赠与股权是股权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需要在工商局备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单位改变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
-
撤销赠与的股权可以立案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3股权赠与在股权尚未实际交付给受赠人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已经交付给受赠人了,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的,则不能撤销赠与,除非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公司股权赠与怎么做,是否需要在工商局备案?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7赠与所有权需要在工商登记。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所有权赠与是特殊的所有权转让行为,所有权赠与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但赠与所有权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中国公司法律,有限公司股东属于公司行政登记事项,即行政许可内容。有限公司所有权转让构成股东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司注册机构进行相应的变更注册。
-
股权赠与公司可以给股东分红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5通过赠与获得的股权,在登记股权变更后,可以参与分红。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除非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财产依法需要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
-
禁止的股权赠与也可以撤销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01股权赠与在股权尚未实际交付给受赠人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已经交付给受赠人了,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的,则不能撤销赠与,除非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