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应当强制报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2:20:10 285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应当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车强制报废后,车牌是否保留

车强制报废后,想保留车牌需要当事人申请,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有一条是机动车达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对应的使用年限并不一样。对于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向机动车回收企业申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果不报废还继续驾驶上路的话,一旦被交警查到那就是12分罚款2000以下,同时还会没收车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报废条例:强制报废的规定是什么?
    1.出租车(小、微型)8年;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4.微型载货汽车12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6.半挂牵引车15年;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4米2的厢式货车报废年限一、4米2的厢式货车报废年限1、4米2的厢式货车报废年限为15年。轻型厢式货车报废年限是10年,可以延缓报废。但行驶60万公里将强制进行报废,中国的交通法规已经取消了对小轿车报废年限的限制,但像非经营性普通私家车一样,15年后将要每6个月到车管所进行一次审车。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
    2023-07-03
    32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合同算作废
    具体归纳如下: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拒不按照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2023-03-14
    46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
    一、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二、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针对自然人的刑事强制措施,但这些强制措施无一可以适用于单位。因为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行为是为了单位的利益
    2023-03-20
    259人看过
  • 佛山车辆什么条件下要被强制报废?
    问:什么条件下车辆要被强制报废答:(1)达到强制报废使用年限;(2)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按相关规定增加定期检验次数。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3)经维修、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污染控制技术等措施后,排放污染物仍然超标的车辆。问:如何理解《汽车报废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表答:如按规定使用10年,可延5年的车辆,其强制报废的年限为15年;按规定使用8年,不可延的车辆,其强制报废的年限为8年;按规定使用15年,无规定可延年限的车辆,只要其按相关规定通过定期的车辆年审,可继续上路行驶,无强制报废年限。问:如何理解提前一年报废答:1、指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前一年或以上报废。如一辆在2013年8月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其必须在2012年8月前申请报废或转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贴奖励。2、对于处在报废年限可延期内,并且可延期无明确规定的车辆(如已经使用超过15年的非营运的小、微型车辆,含轿车)
    2023-05-10
    15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派出所能强制抓狗
    派出所强制抓狗的情况为狗伤人、扰民或疑似狂犬病,被人举报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在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以北京市相关规定为例,养犬人因违反规定的,被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在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派出所抓赌后办案流程是什么派出所抓赌后办案流程:1、调查: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2、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
    2023-08-02
    1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强制传唤?
    传唤只是要求被传唤者按指定的时间自行到达指定地点接受问话,其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一、刑事传唤后多长时间立案收到公安局传唤通知书不是代表立案了,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传唤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
    2023-03-21
    10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中止
    一、行政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作为一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具体方式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1.强制划拨;2.强制扣缴;3.强行退还;4.强行拆除。(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1.强制拘留;2.强制传唤;3.强制履行;4.遣送出境。(三)对行
    2023-04-16
    29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违约金作废
    在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下违约金作废,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一、不可抗力的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其发生,人力不可避免地要面临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的客观条件。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违约的违约方是没有过错的,因此通常是免责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二、民法典中如何认定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免除的情况是: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2023-04-02
    42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司会被强制关闭
    公司因为一些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而关闭进行的清算就是强制清算,或者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就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两种强制清算方式:一种是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而组织的强制清算,第二种公司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解散,组织对公司的清算。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四)股东请求而
    2023-06-30
    48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1、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2、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3、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5、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6、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一、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有哪些(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
    2023-06-25
    15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当成立企业工会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有25名以上会员的,应当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成员共同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一名组织者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多的,可以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工作;女职工人数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设立女职工委员。企业员工较多的乡镇和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建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几个性质相近的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国家或地方工业工会。中华全国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积极作用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和基本元素,企业工会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目前,我省企业工会及职工、会员数量分别占基层工会及职工、会员的56%、68%、64%。做好企业工会工作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是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是推进工会整体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企业工会要以高度的责
    2023-08-18
    41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什么情况下应当再审
    刑事诉讼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一、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久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不能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刑诉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2023-03-27
    36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应当免除责任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2023-06-23
    42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条件如下: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3)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男性或女性)的性自由权。(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行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即年满14周岁的人。本罪在犯罪方法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侮辱和猥亵的区别在于,猥亵是身体特别是私密部位(如女性的胸部、臀部、等)的接触;侮辱一般是非身体性的接触或者是非私密部位的接触。其他恶劣情节,是指除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侮辱妇女以外的恶劣情节,例如,因侮辱妇女导致被侮辱妇女精神
    2023-08-18
    190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机动车报废最新规定机动车在什么情况下被强制报废?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9
      机动车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4]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
    • 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强制报废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5
      机动车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4]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
    • 已注册机动车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被强制报废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0
      这要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相关规定处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
    • 车辆哪些情况会强制报废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3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
    • 报废车辆什么情况下需要交强险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2
      根据交强险条款规定,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交强险中途退保必须符合的条件有:报废,停驶,丢失等。 在申请交强险退保的时候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公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