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志著作权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03:24 328 人看过

2000年10月30日,**公司在《新安晚报》第四版刊登了“寻找企业标识”的公告。通知明确,原安徽省**集团有限公司更名成立**公司,名称由“物资”改为“徽商”,意在发掘和传承伟大的回族文化的深厚底蕴和节俭、智慧、,诚信自强的徽商**在通知正文中,公司对设计要求、注意事项、考核奖励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郑重声明。其内容如下:标志能充分表达企业精神,涵盖企业特点,具有现代感、前瞻性、简洁大方、寓意深远、独创性。所有稿件均应使用A4纸,黑色一份,彩色一份,并附上简要的创作说明。奖励方式为特等奖一次,奖金8万元;一等奖1份,3万元;有三名二等奖得主,奖金为1万元。获奖作品的相应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告发布后,公司共收到来自26个省市的709份征集稿件,其中包括张×仁的作品。张*仁以“*”组为标志的稿件是两份电脑打印的方格手稿和设计说明手稿。在方格手稿中,上半部分是实图,下半部分是虚图。在前半部分的设计说明手稿中,设计的标志及其中文名称为“**”集团公司,英文名称为“徽商集团公司”。包括“Led”。后半部分是创意描述:标志设计采用徽派建筑外观与汉字“尚”的有机结合。通过象征、隐喻、一词多义等手段,运用徽派裙装塑造了恢宏的徽派文化形象。标志中的圆圈具有统一性和凝聚力的象征意义,标准颜色为徽韵色,黑白灰,红色则用来形容新徽商的旺盛生命力。2000年12月1日,**公司在《新安晚报》上刊登了《商标选用公告》。公告称,公司标志征集评选活动进行公告,标志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4部获奖作品。其中,张仁的作品获得二等奖。本公告的结果已于2000年12月15日由安徽省公证处以(2000)皖内民证字第696号公证书公证。2001年3月3日,**公司在《安徽日报》第四版刊登的招聘启事中使用了张×仁提交的“**集团”企业标识。同年10月1日,公司在国庆期间的企业形象展示中使用了张×仁提交的logo作品。一审中,公司向张仁支付了1万元的奖金,张仁诉称被告在《新安晚报》上刊登了企业标识广告,原告应设计一幅企业标识作品寄给被告。2000年12月15日,被告公布评选结果,原告作品获二等奖。然而,被告在招投标启示书中承诺的1万元奖金,直到2001年8月30日才兑现。未经原告许可,被告将原告作品作为其在《安徽日报》的企业标识,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被告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权益。因此,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因此,请求法院判决确认“*”集团企业标识的著作权属于原告,并承担本案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纠纷相关文章
  • 著作权纠纷判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一、什么是著作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
    2023-03-01
    314人看过
  • 博凡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2001年、2002年、2003年,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分别与台湾新友书局和德国EGMONT出版社签订《授权出版合约书》三份,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出版发行的作品、地域范围、时间范围、版本形式、印数、版税的支付等内容,合同约定出版社享有在全球范围内出版发行中文版《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的专有出版权。《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的作者是奥地利作家托马斯·布热齐纳。2003年11月,出版社提起诉讼,要求博凡公司停止侵害专有出版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一审法院认为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并部分支持原告出版社的诉讼请求。原被告均提出上诉,最后在二审法院主持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发展的原则,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的目的,互让互谅,握手言和。本律师作为博凡公司一、二审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了案件的全过程。本案的焦点是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的利益牵连性以及诉权行使等问题。一、专有出版权的法律性质及其范围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出
    2023-04-23
    190人看过
  • 企业商标侵权纠纷
    企业和品牌犹如父子,生“孩子”是一种权利,而把“孩子”培养成人则是伟大的责任一边是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大力鼓励、扶持企业争创品牌;一边是厦门许多知名品牌屡被侵权。6月8日上午,福州维他龙营养食品公司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厦门惠尔康食品公司及其长沙市的经销商罗茂贤。争夺“惠尔康”商标两闽企多次“斗法”福州维他龙公司在诉讼中要求,厦门惠尔康食品公司及销售“惠尔康”葡萄糖系列饮料的长沙市高桥大市场茂贤食品经营部负责人罗茂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800元。实际上,“惠尔康”商标之争由来已久。厦门惠尔康创立于1992年,主营食品、饮料和牛奶,旗下多种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而成立于1993年的福州维他龙公司是一家美商独资企业,主营无酒精饮料,所产“惠尔康”葡萄糖饮料在福建、浙江、湖南等地销售。为了争夺商标所有权,几年来,
    2023-02-28
    316人看过
  • 企业商标侵权纠纷
    企业和品牌犹如父子,生“孩子”是一种权利,而把“孩子”培养成人则是伟大的责任???一边是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大力鼓励、扶持企业争创品牌;一边是厦门许多知名品牌屡被侵权。6月8日上午,福州维他龙营养食品公司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厦门惠尔康食品公司及其长沙市的经销商罗茂贤。争夺“惠尔康”商标两闽企多次“斗法”福州维他龙公司在诉讼中要求,厦门惠尔康食品公司及销售“惠尔康”葡萄糖系列饮料的长沙市高桥大市场茂贤食品经营部负责人罗茂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800元。实际上,“惠尔康”商标之争由来已久。厦门惠尔康创立于1992年,主营食品、饮料和牛奶,旗下多种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而成立于1993年的福州维他龙公司是一家美商独资企业,主营无酒精饮料,所产“惠尔康”葡萄糖饮料在福建、浙江、湖南等地销售。为了争夺商标所有权,几
    2023-04-23
    74人看过
  • 商标标志著作权案件的裁判标准是什么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著作权人认为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了其著作权,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出异议或者争议的,通常认为应当按照侵害著作权案件的思路进行审理,按照著作权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裁判;经过审理认为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将他人作品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认定构成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著作权,适用商标法不予注册或者予以撤销。判断在先著作权是否存在以及所涉商标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著作权,要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保护有独创性的作品,只要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并不按照作品的创作目的进行区别对待。如果商标标识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当然受到著作权法提供给作品的各种保护,包括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保护基于不同的目的,对保护的客体有不同的要求,提供的保护也不相同。如果某一客体同时符合两个法
    2023-04-17
    222人看过
  • 商标标志著作权案件的裁判标准是什么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著作权人认为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了其著作权,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出异议或者争议的,通常认为应当按照侵害著作权案件的思路进行审理,按照著作权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裁判;经过审理认为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将他人作品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认定构成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著作权,适用商标法不予注册或者予以撤销。判断在先著作权是否存在以及所涉商标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著作权,要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保护有独创性的作品,只要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并不按照作品的创作目的进行区别对待。如果商标标识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当然受到著作权法提供给作品的各种保护,包括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保护基于不同的目的,对保护的客体有不同的要求,提供的保护也不相同。如果某一客体同时符合两个法
    2023-02-20
    31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 更多>

    #著作权纠纷
    相关咨询
    • 在xxx著作权纠纷怎样的企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近年来,出版社遭遇著作权纠纷的情况日益严重,很多出版社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给出版社带来名誉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 台标著作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1
      1、台标著作权纠纷可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当事
    • 企业标志著作权保护是怎么规定的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
    • 商标标志著作权案件的裁判标准是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商标标志著作权案件的裁判标准: 按照侵害著作权案件的思路进行审理,按照著作权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裁判;经过审理认为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将他人作品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认定构成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著作权,适用商标法不予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
      在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1] 一、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