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进行财产保全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费用
财产保全收费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
(一)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二)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三)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财产保全的范围是什么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是仅限于当事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保全的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n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n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n(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n(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n(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n(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n(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n(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n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n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n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n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
诉前财产保全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保全
312人看过
-
离婚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2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财产保全能解除
19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120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什么情况
41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会将财产房产全部没收
28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一、财产保全的解除方式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二、保全担保《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保全错误而产生的赔偿,由人民法院负担。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当事人
-
被保全财产在什么情况下能进行支付令追回?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3一、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财产保全冻结期限 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
-
什么情况下财产担保债权必须进行申报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2有财产担保债权还是要进行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需要说明。
-
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是全额没收财产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8下列情况会被没收个人财产: 1.犯危害国家安全罪。 2.存在严重的经济犯罪。 3.存在严重的财产犯罪。 4.存在其他严重犯罪,如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有特别严重情节的。
-
财产保全什么情况下通知被告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被执行者(即被申请人)不会事先收到通知。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所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会通知被申请人,但在保全财产之后,会立即通知被申请人。 《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