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纠纷怎样确定被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01:01:54 363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纠纷怎样确定被告?

征地拆迁纠纷的被告是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要对拆迁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征地拆迁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征地拆迁纠纷被告有哪些义务?

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得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3、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

四、征地拆迁纠纷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五、征地拆迁纠纷开庭后法院对证据审查内容有哪些?

(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六、征地拆迁纠纷一审结案后上诉需提供哪些材料?

1、上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明;

3、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4、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

征地拆迁工作是由征地主管部门负责的,如果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民事主体间发生了纠纷,比如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发生了纠纷,像这种情况不能起诉征地主管部门。因为拆迁行为引发的纠纷,拆迁纠纷的被告是征地主管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时还要满足其他条件才能立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n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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