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申请,并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证据材料或有关线索。人民法院须对提供的材料或线索加以审查,认为明显不符合执行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二,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即可以向有关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该第三人协助将被执行人对该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根据人民法院指定的数额转移给申请执行人;
第三,如果第三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根据人民法院指定的数额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则人民法院应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告知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全部或一部已由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所欠相应数额债务不须再加以履行,并不可再对第三人主张该部分债权;
第四,如果第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之后,提出违约责任等异议,则人民法院不须予以审查,即应裁定中止对该项债权的执行;
第五,如果该第三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又未按人民法院的通知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则应当制作民事裁定书,对该项债权予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完毕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被执行人,并通知被执行人不必再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已强制执行数额的债务,并不应对第三人就该项被强制执行的债权再主张权利。
一、拍卖所得债权是否适用债权债务转让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拍卖所得的债权是适用债权债务转让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拍卖所得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人民法院怎样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
358人看过
-
债权人能否在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到期后实现执行?
267人看过
-
被执行人债权转让无效是吗
313人看过
-
债权被执行人能否做非法转让债权?
325人看过
-
执行期间债务人转让债权合法吗
161人看过
-
转让债权到期没还钱会怎样?
228人看过
-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能否转让债权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07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变更执行依据新确定的给付标的,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达成合意,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项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本条规定及其司法解释都排除了对执行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而把原生效法律文书作为一方当事人不履行
-
执行到期债权转让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这是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但这里的“不能清偿债务”并不等同于破产还债程序中的不能清偿。而是指被执行人由于某种原因暂时缺乏偿还能力,或者暂时只能具有部分偿还能力,而不能理解为呈连续状态的缺乏清偿能力。否则与《意见》的本意相违背,使被执行人的到期债不能及时得以执行,不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 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这是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关键,即对第三
-
债权被执行人能否做非法转让债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7未经债主和法院批准,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转让自己的债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的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件确定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检查、拘留、冻结、拍卖、出售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财产。但是,必须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庭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到期债权保全被债权转让怎么办?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6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申请,并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证据材料或有关线索。人民法院须对提供的材料或线索加以审查,认为明显不符合执行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二,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执行
-
逃避执行转让债权是怎样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2逃避执行转让债权法院会判定转让无效,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