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接管土地来补偿女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5:53:12 270 人看过

1、在农村结婚的女儿能否得到土地补偿,取决于女儿是否还是村集体成员。如果她还是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分配农村土地收益的权益,就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相反,无法获得赔偿。要确定她是否还在村里,一是看她的户籍是否还在村里,二是看这位妇女是否履行了村民的义务。土地补偿费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补偿。只有拥有会员资格的人才有权分配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未取得新居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由地方征收管理部门公布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结合政策确定你女儿能否享受拆迁待遇。

妇女离异、丧偶,仍在原居住地居住或者不居住,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应当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为依据,依法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的人,依法有户籍的,应当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婚后搬出住所后,很难认定自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二,如何规定农村土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应当对征地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

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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