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皮革制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44:57 170 人看过

内容

1)总则

2)合资各方

<3)成立合资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5)总投资和注册资本6)合营各方的责任7)技术提供8)产品销售9)董事会10)经营管理机构11)设备购置材料

12)准备和施工

13)劳动管理

14)税务、金融,投资管理审计15)合营期限16)合营期满财产处置17)保险18)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变更19)违约责任20)场地使用费21)效力不可抗力22)适用法律23)争议解决24)文字25)合同生效及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我们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城市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资企业第二章合资企业的当事人第一条本合同的当事人是:在中国省城市注册的(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国籍:

(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为中国省、市,法定地址为中国市、电话:,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国籍:

中国,注册地(以下简称丙方)英文:

其法定地址:,英文,第三章成立合资公司第二条甲、乙、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2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资经营合同相关文章
  •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美术品经营单位的审批
    申报条件中外合资、合作美术品经营单位的设立必须符合艺术品市场发展规划.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在申请前3年无违法记录.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中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中所拥有的权益不低于51%.合作期限不超过50年.申报程序中方合作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文化部审批.持文化部批准文件,报外贸部门审批.持文化部批准文件和外经贸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报材料立项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投入资金来源和数额.合资各方共同编制或认可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果中国合作者以国有资产作为合作条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中国合作者拟投入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条件.专业人员资格
    2023-06-06
    115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我们可以简单抽出两个词,合作和合资,这样一看理解两者的区别就简单多了,合作就是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各自都有各自的优劣势所以要合作互补,而合资就是双方共同出钱了。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1、合资方式不同,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资,合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中外双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组织形式不同。合资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用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合资企业中有在
    2023-04-12
    332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一)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三)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二、如何来定义企业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
    2023-06-06
    78人看过
  • 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申请和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便于中外投资者在上海市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外投资者应根据上海市吸收外资和引进技术的方向和规划,选定投资项目。第三条在上海市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除国家规定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外,均由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对外经贸委)审批。第二章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第一节编报项目建议书第四条中方或外方投资者可以通过市对外经贸委批准的对外咨询、代理机构介绍或直接选择合资者,在了解各合资者的业务范围和资信状况后,确定合作意向。第五条中外投资者确定合作意向后,应对合资经营项目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由中方投资者编写项目建议书,报送主管局或区、县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转报市对外经贸委审核。市对外经贸委应在接到项目建议书之日起三
    2023-06-06
    147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有限公司合同
    第一章总则中国_______公司和____国(或地区)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作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省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订
    2023-06-09
    381人看过
  • 吉林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监督管理,保护中外各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境内举办的合资、合作企业。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应设专人负责。第四条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数额。合资、合作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数额的,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最迟在6个月内缴清。合资、合作合同规定分期出资的,合资、合作企业各方第一期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其余出资额,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缴清。第五条合资、合作企业各方缴清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应将验资报告报原合同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验资未获
    2023-06-06
    436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在中国履行的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因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如何解决涉外合同纠纷。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权的,适用与合同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涉外合同或者财产权益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涉外民商事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因此,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准据法和通过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行为,其效力应当
    2023-05-02
    185人看过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外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外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控制合营企业的外方与卖方有利害关系,合营企业的中方应以谁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问题的复函199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苏高法〔1993〕214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据你院报告反映,张家港市涤沦长丝厂(以下简称长丝厂)与香港吉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雄公司)合资成立的张家港吉雄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纤有限公司)与香港大兴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公司)发生的购销合同纠纷,因控制合营企业的港方吉雄公司与卖方大兴公司有直接利害关系,其拒绝召开董事会以合营企业名义起诉,致使长丝厂利益受到损害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经研究认为,长丝厂可在合营企业董事会不作起诉的情况下行使诉权,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但就本案而言,由于合资经营合同与对外购买设备的合同中都订有仲裁条款,因此,其纠纷应提交仲裁裁决,法院不应受理。
    2023-06-06
    121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应载明内容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注册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其姓名、国籍和住所);(二)合作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三)合作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期限;(四)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的转让;(五)合作各方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或者亏损的分担;(六)合作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以及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名额的分配,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聘任、解聘办法;(七)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八)产品在中国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的安排;(九)合作企业外汇收支的安排;(十)合作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十一)合作各方其他义务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十二)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十三)合作各方之间争议的处理;(十四)合作企业合同的修改程序。
    2023-04-23
    113人看过
  • 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
    Ⅰ项目性质:行政许可Ⅱ执法依据: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39号令,2005年7月7日发布)(备注:第十一条)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34号,2005年8月30日发布)(备注: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Ⅲ执法主体:文化部[备注:文化市场司,对外文化联络局(港澳台文化事务司)]Ⅳ执法程序:1.接收材料接收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申请材料。(i)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④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⑤资金证明;⑥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⑦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⑧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023-06-06
    107人看过
  • 市级管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
    项目名称市级管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项目编码设定依据《关于承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申报材料1、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受理步骤提供);2、合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申请报告;3、合营企业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4、经合营企业董事会批准的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5、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6、承包经营合同;7、原合营企业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8、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合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0、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
    2023-06-06
    223人看过
  • 合资经营中的技术转让合同
    合资企业的技术转让合同,依照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该注意如下问题:(1)引进的技术应该是适用的、先进的,使用该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应是在国内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能力。(2)技术让与人应提交所转让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和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等的说明或证明材料。(3)合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4)技术使用费应公平合理。确定引进技术的价格时要进行认真的核算。一般应把技术估价核算为税金作为投资额,不要采取提成或其他方式。同时,实践中技术作价比买卖同样技术的价格要低。
    2023-06-07
    170人看过
  • 孙一鸿诉某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
    原告孙一鸿与被告某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2年12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隋吉敏,被告法定代表人万红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双方于2002年4月28日签订了创建青岛澳华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共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原告投资为人民币70万元,占公司股份的70%。被告以高新科技项目热动力安全阀产品制造和检测技术作价30万元人民币为投资额,占公司股份的30%。各自按出资额承担合资公司的风险和享受利润分配。在双方努力下公司于同年六月五日依法成立。可是,在公司进行生产运作中,被告突然提出其以技术投资中只包括产品图纸和生产检测设备图纸,而不包括热动力安全阀之中的关键热胀体部分。并提出生产热动力安全阀公司必须再出资,从被告处购买热涨体部件后加工组装。原告认为被告这种做法违背了合同规定所以不
    2023-06-06
    212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促进合营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特作如下规定:一、合营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五年之内,其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享受全额外汇留成。五年之后,按50%的比例留成。二、合营企业中方人员因业务需要,同外方人员一起出国执行任务的,中方人员在国外的费用按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实行实报实销。三、合营企业的中方人员单独出国执行任务的,其费用标准可按合营企业规定标准计算,实际使用时比照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标准执行。四、根据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领取,按国家规定使用的中方人员出国费用的节余部分,可作为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五、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应将中方工作人员应得工资部分的外汇,及中方投资者的劳务、工业产权所得外汇、外汇红利等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六、未
    2023-06-06
    496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资经营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法人或自然人以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合作开展经济活动的协议。 合资经营合同可以规定各方的权益、责任、利益分配等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更多>

    #合资经营合同
    相关咨询
    •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是否能够是口头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 2、合同必须经具有代表权的代表签字,才能成立。 3、如果当事人是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在签字前,合同双方应互相提供证明签字人资格或代理资格的证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同意后,合同才能合法成立。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虽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但二者仍有着基本的差别,即合资企业是股权式组织,而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组织。合资企业各方的各种投资形式包括现金、设备、厂房、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利润的分享和风险的承担都以股权为依据,合营期限也比较长。而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提供的现金、设备、土地、技术、劳动力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合营期限一般比合资企业
    • 外资合伙企业法经营范围限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9
      规范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以什么方式出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以下几方面: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有何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作不同的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距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