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款条能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不能。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仅有收条是不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房屋买卖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买卖双方签字才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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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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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能否有效,房子买卖合同能否属于房屋买卖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9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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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仅有收条究竟是否能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11、能呈现合同必备成立要件的,仅有收条能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违约责任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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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卖卖收条认定合同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1、收条仅是收到款项或者财物的凭证,所以单独凭借收条一个证据是不能认定买卖合同的,需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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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赃款为房屋买卖合同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6赃款支付房屋销售合同一般无效。但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知道该款项是违法所得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可以依法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