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7:23:29 97 人看过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者已经放弃继承、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的前提下,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一、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继承是指被公民可根据自身意愿立遗嘱,分配其个人财产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赠是指公民可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两者在接受遗产的主体、取得遗产的方式、客体范围、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作出接受和放弃表示的要求等方面是不同的。遗嘱继承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遗赠则不限任何条件,不限自然人;受遗赠人只是从遗嘱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赠人的财产,遗产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概括地承受财产权利和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义务,而遗赠的客体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表示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必须于此期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二、继承人死亡后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但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怎么样继承祖父母财产

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的情况下,可以继承祖父母的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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