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因此,这些特殊主体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上市公司具有控制权或者重大影响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可以构成本罪。
(二)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管理秩序。《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实际控制人“掏空”上市公司,是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证券市场建设发展过程中较为特殊的现象。涉及的上市公司数量之多、占用资金数额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在境外证券市场亦不多见。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上市公、中小股东和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而且扰乱了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刑法的修正将其纳入刑事打击范围,提高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正当其时,必将有力遏制“掏空”现象蔓延。
(三)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出于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四)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或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6)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近年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其实际控制人,滥用其控股或者控制地位,将上市公司作为自己融资的平台,占用上市公司资产现象越来越严重。
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的主体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也可成为该罪主体;后罪的主体则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单位不能成为该罪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前罪是故意犯罪,后罪则是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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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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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构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1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利于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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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会被逮捕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2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会被起诉的。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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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无罪辩护书怎么写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5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无罪辩护书:首先进行明确受害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然后明确被告人律师;在然后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故不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最后没有问题进行签字提交人民法院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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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什么标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才能立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7达到以下标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才能立案: 1、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2、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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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罪要达到什么程度才会判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9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立案标准为以下几点: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6、采用其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