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宿幼女罪应该如何判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5 11:10:24 425 人看过

一、嫖宿幼女罪怎么判刑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性淫乱活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立法未明确规定,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应当知道的。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嫖宿幼女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嫖宿幼女死刑可以吗
    首先嫖宿幼女罪已经取消了,对于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涉嫌强奸罪。按照《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可以判死刑的:(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
    2023-06-11
    387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不利于对幼女保护。
    涉及嫖宿幼女罪的幼女本来和其他幼女一样没有性自主权,却因自己卖淫幼女的身份,使得侵害幼女身心健康的同一种罪行获得了不同的罪名,不仅造成刑法罪名适用的冲突,更为恶劣的是,使本来也是受害人的幼女受到社会负面评价,难以获得平等救济权利,受到更多歧视,难以回归正常生活。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文章指出:每一次侦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的过程,无不在她们幼小的心灵上再度撒盐添伤。一些幼女重返学校时,会被同学们骂为小骚,她们只好含泪退学,从此失学在家;更有不堪忍受被标签为准妓女的幼女选择了自杀;还有不少幼女因为既无法就学、也无法就业,成人后也只好以滥为烂。嫖宿幼女罪的存废关键看能否切实保护幼女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三审稿)8月24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删除现行刑法中的嫖宿幼女罪,拟对此类行为一律适用刑法中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嫖宿幼女罪是指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的规定,
    2023-08-17
    439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司法解释
    刑事责任能力
    嫖宿幼女罪构成条件嫖宿幼女罪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从生理上讲,其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根本不适宜性交;从心理上说,幼女的智能正处于增长时期,其认识、思维能力和控制自己的能力都很低下,因而极易被社会上不法分子所引诱或直接受到社会不良现象及观念的影响而走上卖淫违法之路,出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从法律上视幼女不具有性行为的能力,即使是幼女自愿的性行为,也属无效的法律行为。嫖宿者严重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同时亦因其嫖宿行为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犯罪行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但主要应是幼女的身心健康。[4]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殊对象,不仅特殊在其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且特殊在其为卖淫的幼女,如果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对非卖淫的幼女实施奸淫行为的,则构成强奸罪。需指出的是,这里的卖淫的幼女,如果是幼女自愿或主动卖淫的,则一般地说明了幼女认识到其行为的卖淫性质,如果幼女是被他人(而非嫖宿
    2023-06-03
    83人看过
  • 怎么认定嫖宿幼女罪?
    法律综合知识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罪行认定:实践中,经常发生行为人引诱幼女卖淫,事后又加以嫖宿的现象,对之如何定性,不可一概而论。如果行为人引诱幼女卖淫与其嫖宿行为之间并无直接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一般应对其引诱行为和嫖宿行为分别定性,即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定罪,实行并罚。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2001.6.11)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了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嫖宿幼女罪自产生以来,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2009年陕西略阳县嫖宿幼女案之后,嫖宿幼女罪更是被民众诟病。2012
    2023-06-11
    59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废止了吗
    嫖宿幼女罪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其中第四十三条,正式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后,我国将不再有嫖宿幼女罪,今后对此类行为一律适用《刑法》中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3-06-12
    486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详细介绍
    刑事责任能力
    【概念】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立案标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当立案。【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一般情况下,本罪主体多为男子,但也并不排除同性间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因此,女子也可以成为嫖宿幼女罪的主体,只是在生活中比较少见而已。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从生理上讲,其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根本不适宜性交;从心理上说,幼女的智能正处于增长时期,其认识、思维能力和控制自己的能力都很低下,因而极易被社会上不法分子所引诱或直接受到社会不良现象及观念的影响而走上卖淫违法之路,出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从法律上视幼女不具有性行为的能力,即使是幼女自愿的性行为,也属无效的法律行为。嫖宿者严重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
    2023-04-25
    386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二、嫖宿幼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从生理上讲,其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根本不适宜性交;从心理上说,幼女的智能正处于增长时期,其认识、思维能力和控制自己的能力都很低下,因而极易被社会上不法分子所引诱或直接受到社会不良现象及观念的影响而走上卖淫违法之路,出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从法律上视幼女不具有性行为的能力,即使是幼女自愿的性行为,也属无效的法律行为。嫖宿者严重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同时亦因其嫖宿行为而违反了《社会管理处罚条例》,其犯罪行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但主要应是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角是特殊对象,不仅特殊在其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且特殊在其为卖淫的幼女,如果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对非卖淫的幼女实施奸淫行为的,则构
    2023-04-23
    208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引发的争议
    自1997年刑法修订将嫖宿幼女罪单列出来以后,该罪的设置问题就屡屡引起争议,其中“奸淫幼女罪是否需要明知”甚至引起了法学界“20年来最大的争论”。2003年1月,前最高法院副院长主持出台司法解释,如未满十四岁幼女外表明显成熟或谎称年龄使行为人误以为其已满十四岁,那么行为人与之发生性关系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但该解释后来引起了巨大争议,实践效果也不好,于当年8月暂停执行。如果从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来看,嫖宿幼女罪归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这一类罪中的罪名,行为人出于嫖宿的目的,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而卖淫幼女是自愿用自己的肉体去交换金钱。强奸罪则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类罪中的罪名,奸淫幼女所侵犯的是幼女的身心健康,不管对方是否自愿,不管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行为人明知或应当明知被害人为幼女而予以奸淫。如果说嫖宿幼女罪着眼于保护幼女权利
    2023-04-28
    313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实践效果差
    刑事责任能力
    10月16日的会议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参会之前,钱列阳是抱着被妇女法律研究者作为靶子批评的观点来开会的,他认为1997年刑法嫖宿罪的设立体现了刑法的原则和精神。但通过深入的研讨,钱列阳转变了先前的观点。他说,这是多年来头一次在一次研讨会上改变自己的观点。幼女对自己身体的处分是真实的吗?这个判断成为专家研讨的重点。14岁以下的幼女是否具有性行为的处分能力,有处分能力,才有性交易的存在;如果连处分能力都没有,就谈不上存在性交易。对加害人嫖宿幼女罪的司法上的判决认定,将直接导致该幼女在法律上被确认为卖淫女。在刑法上,14岁是一个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界限,14岁以下的人无论犯什么罪,都不以犯罪论处。而在嫖宿幼女罪中,刑法却给这样一个14岁以下的幼女贴上了一个卖淫女的标签,这对任何一个女性都是极不公平的,这等于是司法判决对一个刑事犯罪受害人在法律层面上的二次伤害,这种伤害某种意义上对一个女性而言,比
    2023-04-25
    389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存在的理由
    嫖宿幼女罪的存与废近年来一直争论不休,并形成了舆论热和立法机构冷的鲜明对照。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希望能够与社会各界共同推动全国人大法工委尽快立项废除该罪名,如果一段时间内该罪名依然未被废除,最高法院会进一步规范该罪的适用。从职权边界来看,法院行使的乃审判之职,对一个修法建议作出答复,颇显错位。法院无权修法,而只能与人大代表一样,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法建议,这就是为什么最高法院要强调希望与各界共同推动废除此罪名的原因所在。最高法院的完全赞成在法律性质上,也只是一种意见。但鉴于最高法院掌握全国刑事审判状况,其意见的分量较之普通代表成色更足,也更具说服力。这种司法机关与社会舆论的多数共识,把嫖宿幼女罪的存废问题事实上摆在立法机关的面前。至于取消嫖宿幼女罪为何不能解决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认为,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与所谓处刑过轻相比,主要的是大量案件未能进入司法程序;二是有一些明显属于强奸性质的案件,
    2023-06-11
    93人看过
  • 现在嫖宿幼女定什么罪
    嫖宿幼女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性淫乱活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立法未明确规定,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应当知道的。一、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为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满14周岁即可;后行为的主体为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需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也就是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前行为的主体而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成为后行为的主体而构成嫖宿幼女罪。2、主观方面不同。前行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对之奸
    2023-03-21
    456人看过
  • 为什么取消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被取消的原因如下:存废之所以引发争议,缘于按照现行刑法规定,奸嫖宿幼女罪淫幼女作为强奸罪的法定从重情节,可按照强奸罪定罪量刑,最高刑可至死刑。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对“嫖宿”性质的争议,往往导致同罪不能同罚的尴尬。对如此大相径庭的惩处差异,执法部门建议从立法层面予以取缔,即将“嫖宿”归并于“奸淫”,而立法部门则倾向于对执法环节的误读矫正。应该说,就成年男女的不正当关系而言,判定“强奸”与“嫖宿”的区别显而易见。即是否违背当事妇女的本人意志,或该妇女是否处于意识清醒状态。但对于身心发育不成熟、尚不具备性决定能力的幼年而言,这种情形判断则应另当别论,即不能用成年人的认知解读与幼女的性关系。事实上,无论是利用强制、胁迫、引诱、欺骗手段实施,还是以有偿性为前提,即使幼女表示同意甚至有某种性暗示,只要成年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对方是幼女,都应当视为强奸,毕竟她们还是涉世未深的孩子。这种“一刀切”的定
    2023-06-12
    99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的法律概述
    刑事责任能力
    一、法律概念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1)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性淫乱活动的行为。(2)这里的性淫乱活动包括幼女以生殖器、乳房、腹股沟、口等接触刺激男性生殖器官的各种行为。(3)里的嫖宿行为应视为一个包括与卖淫幼女结识、谈价、支付、发生手淫、口淫、性交、肛交等与此有关行为的整体过程,行为人在嫖宿主观犯意的支配下,从事了上述过程中任一环节的,都应视为嫖宿,只是在认定嫖宿的既遂还是预备、未遂、中止形态上有所不同。(4)本罪主体多为男子,但也并不排除同性间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因此,女子也可以成为嫖宿幼女罪的主体,只是在生活中比较少见而已。二、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从生理上讲,其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根本不适宜性交;从心理上说,幼女的智能正处于增长
    2023-04-04
    69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从刑法删除视同奸淫幼女重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此次刑法修改的焦点之一是取消嫖宿幼女罪,今后对此类行为一律适用刑法中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嫖宿幼女罪是指刑法原第360条第2款的规定,即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款是中国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的规定,使得嫖宿幼女罪成为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据知,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严打卖淫嫖娼时,实践中发现有幼女涉及其中,卖淫组织者故意隐瞒幼女年龄,不少嫖客便借此声称不知道对方是幼女,以图逃避强奸罪的处罚。为更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1997年中国修改刑法时增加了嫖宿幼女罪。但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中出现一些典型案例,围绕嫖宿幼女罪的争议较大,各方关于取消该罪名的呼声不断。此次刑法修改取消了其中关于嫖宿幼女罪的规定,对这类行为可适用刑法第236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
    2023-06-11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嫖宿幼女罪不知幼女如何处理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7
      嫖宿幼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立法未明确规定,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应当知道的。触犯此罪要求行为人客观上有嫖宿幼女的行为,主观上要求是直接故意(明知对方是幼女而嫖宿)或者间接故意(明知对方可能是幼女而嫖宿),否则不构成嫖宿幼女罪。
    • 怎样量刑嫖宿幼女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6
      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嫖宿幼女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 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性淫乱活动的行为。这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
    • 什么是嫖宿幼女罪刑法修正案九将废除嫖宿幼女罪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1
      嫖宿幼女罪是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将废除嫖宿幼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特殊对象,不仅特殊在其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且特殊在其为卖淫的幼女,如果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对非卖淫的幼女实施奸淫行为的,则构成强奸罪。
    • 如何才算构成嫖宿幼女罪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6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了单行的刑法,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嫖宿幼女罪自产生以来,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2009年陕西略阳县“嫖宿幼女案”之后,嫖宿幼女罪更是被民众诟病。2012年3月,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嫖娼构成嫖宿幼女罪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2
      法律上不是14岁以下的幼女,而是嫖宿14岁以下的幼女,首先要明白14岁以下的女孩在法律上不能鉴定为娼,只有嫖宿14岁以下的幼女在上是构成嫖宿幼女罪。因此这个规定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