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20:52:09 249 人看过

1、调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管辖。将现行的由用人单位座落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调整为由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

2、调整下放部分市管工伤认定单位。将原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自来水集团、燃气集团、天津航道局、联华集团的工伤认定工作,改由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将滨海新区区属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交由滨海新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直接负责。

3、进一步明确本市用人单位下属分支机构的工伤认定管辖。本市用人单位所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已经以分支机构名义独立参加工伤保险或者经法人单位授权独立经办工伤保险事务的,应当由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分支机构未独立参加工伤保险或未经法人单位授权,以及职工个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由法人单位登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

4、进一步明确外埠进津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管辖。外埠进津用人单位不属于《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跨省市流动作业单位,其在津生产经营期间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除有证据证明其已在外埠参加工伤保险的外,应当由登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5、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后,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前用人单位注册地发生变更的,由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为了进一步确保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国家不仅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要遵守并执行,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情况后,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那么就需要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及时的进行工伤鉴定,并要保存好各项材料和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最高院关于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已于2014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4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条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二)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
    2023-05-01
    174人看过
  • 领土管辖中关于指定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对指定管辖权有何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权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应在提交答复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请求将第一审刑事案件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移送管辖)第十七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初由人民法院管辖认可的。尚未开庭审理的,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权争议,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
    2023-05-07
    407人看过
  • 工伤怎么认定管辖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3、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工伤认定管辖地规定《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的内
    2023-08-05
    275人看过
  •  我国关于民诉地域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 告 住 所 地 与 经 常 居 住 地 不 一 致 的 管 辖 规 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应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存在一定的区别。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在一段时间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的时间较长、固定的地方,与住所地相比,具有更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2023-09-01
    245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规定
    一、最高法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规定》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2.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应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特定情形。3.如“本人主要责任”、“醉酒或者吸毒”以及“自残或者自杀”等。若这些法律文书不存在或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基于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审查。4.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故意犯罪”的认定,该规定明确应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结论性意见为依据。二、工伤认定案审理中止1.在人民法院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如果发现原告或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劳动关系问题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2.这一规定确保了相关案件的审理顺序和公正性,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冲突或矛盾
    2024-04-28
    112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重婚罪的认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与其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罪,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追诉期限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的规定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6-03
    483人看过
  • 加工合同最高管辖法院如何规定
    委托加工合同管辖法院,首先有约定的按期协议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但协议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其次为法定管辖即被告人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先立案法院管辖。一、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起诉流程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被起诉的管辖权确定是,约定优先,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协议约定约定甲方所在地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法院,就是法律规定的协议管辖。所谓协议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必须符合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能是一审的合同案件;2、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法院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2023-03-31
    79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管辖单位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的管辖单位是什么(一)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时限一般为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地点与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机关相距甚远,用人单位无法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如从事远洋运输的职工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要求其所在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确实难以做到等情形。(二)对个人而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
    2023-06-07
    379人看过
  •  合同中关于管辖法院的规定
    本文介绍了协议管辖的概念和条件。协议管辖是指在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必须符合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必须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等条件。协议管辖,也称为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在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
    2023-08-19
    11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08〕1号【发布日期】2008-01-14【生效日期】2008-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12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二○○八年一月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保证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
    2023-04-22
    192人看过
  • 最高法解释工伤认定是什么规定
    一、最高法解释工伤认定是什么规定最高司法解释工伤认定的内容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二、工伤认定的证据是什么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3.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3-16
    57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利息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利息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高院关于利息规定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
    2022-07-08
    213人看过
  • 最高法院农民工工伤认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现行法律只对劳动者年龄的下限作出了规定,对劳动者年龄的上限没有作规定。因此,不能因是离退休职工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及其他人员就否定其劳动者身份。老年劳动者与现在用人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如符合劳动关系的,应予认定。不论老年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也不论老年劳动者在原单位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如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其在受聘期间因工受伤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
    2023-03-27
    79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醉驾2020年新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醉驾新的规定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
    2023-04-03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最高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9-06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调整高院中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为准确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商事审判职能,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调整了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标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案件,所辖
    • 最高院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2
      最高法院确认劳动关系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以及与劳动者有相关的报酬来往便是存在相关劳动关系事实存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口头购销合同管辖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本规定为准、验收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安装调试地等,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
    • 最高院关于最高院关于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答复的规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3-11-17【正文】:【题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3.11.17【生效日期】1993.11.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
    • 关于工伤认定中的管辖权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7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