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申请书正文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5:53:44 412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申请书正文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1、事故的事实与理由,最好依据交警队提供的认定书的详细材料来填写完整。

2、想要解决什么问题(请求调解的具体内容,例如: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的赔偿等等)

3、调解赔偿依据的事实是什么、提出赔偿的相应理由是什么。这部分的内容如果不是专门的法律工作者起草的可以省略。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范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

****交警队: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在************发生交通事故,目前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交通事故涉及XX受伤(死亡)损害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

1、请求调解涉及XX受伤(或死亡)损害赔偿部分的所有赔偿费用。

2、..............................(2、3根据需要填写)....

3、......................................................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三、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有人可能不太理解,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的损害赔偿还得递交申请书,其实这种申请书是肇事者或者被撞者在有意调解的情况下,并且交通事故也符合调解的范围,然后向交警部门递交的申请书。如果相关人员没有调解的意思,也不需要递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申请书了,那交警部门不会主动介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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