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的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4 11:11:08 429 人看过

行政处罚法对扣押涉案物品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而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可以延长。

一、行政处罚房屋贴封条一般是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的查封最高期限约为六十日。行政处罚对房屋贴封条的,解封时间不固定,通常依据案情需要解封。《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吗,查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行政强制措施扣押物品后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使用行政强制措施所扣押的物品,应当按照调查后的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三、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怎么处理?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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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5日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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