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刑的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更为妥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1:14:04 497 人看过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

一、原告死刑立即执行刑事案件有哪些

被告可以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分三种情况:

1、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剥夺政治权利起始日期是什么的

剥夺政治权利的起始日期如下:判处死列、缓期执行两年,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从判决生效时计算;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刑法还规定,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自主刑执行期限届满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判刑是从逮捕那天起算吗

刑法中主刑的刑期计算是: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职务犯罪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在我国管制的期间能够折抵刑期吗在我国管制的期间不可以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国外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
    2023-03-05
    397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计算从哪天开始
    一、缓刑考验期计算从哪天开始1、缓刑考验期计算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
    2023-06-11
    71人看过
  • 从哪个时间开始算起,改判无期徒刑为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哪些区别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主要区别如下:1、期限不同。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为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终身的,从理论上说为终身监禁;2、刑罚的轻重不同。二者虽均为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但无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3、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不同。有期徒刑,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折抵刑期。无期
    2023-07-04
    68人看过
  • 房屋买房时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房屋的保修期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算。按一般情况来说,室内外墙面的防漏和卫生间的防水工程的质保期是五年。房屋的电气管线和排水管道的保修期是三年。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房屋的开发商是应该履行维修的义务,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这个外墙漏水、卫生间漏水、房屋电线、排水管道出现的问题是因为屋主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一、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规定保修期房屋质量问题保修期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二、房屋质量保修期有多久房屋质量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
    2023-04-10
    181人看过
  •  开始工作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的?
    本文介绍了工作时间的概念,区分了正式上班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正式上班时间等同于签署劳动合同的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是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入职时间是开始从事某项工作或职位的时间。参加工作以公司正式上班时间为准。正式上班时间等同于求职者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日期,与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有所差异。参加工作时间是指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入职时间是指求职者开始从事某一项工作或者某一个职位,在开始工作到正式工作中间我们称为实习期。入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的区别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入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入职时间指的是劳动者正式被用人单位录用并开始工作的时间,而参加工作时间则是指劳动者已经开始从事工作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即为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开始时间。而参加工作时间则是指劳动者已经开始从事工作的时间,
    2023-11-03
    493人看过
  • 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缓刑从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缓刑执行过程中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一、父母有缓刑记录子女入党能行吗虽然缓刑不用执行刑罚,但是如果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了犯罪记录,是有案底的,在以后的就业中,是需要如实报告自己的犯罪记录的。而党员考核标准里,本人有犯罪记录或者案底的,是不能申请入党的,也不会被批准,但如果只是家属被判了缓刑,那么子女同样可以入党。根据刑法第76条、第77条的规定,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
    2023-04-10
    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以及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一、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两个月的时间,具体如下: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3、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2023-02-13
    142人看过
  • 伤残津贴计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一、不同级别工伤伤残津贴怎么算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例如:马某为某汽车生产厂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在工伤事故发生前,马某的工资为1200元少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1200元/月×90%=1080元/月,马某所在的汽车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某农业大省,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这样,马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1080元/月。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例如:李
    2023-03-16
    8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国家赔偿费用由谁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就是侵权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
    2023-05-22
    395人看过
  • 刑事刑拘从哪天开始算刑拘多长时间?
    一、刑事刑拘从哪天开始算刑拘多长时间?刑事拘留时间从拘留之时起算。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二、刑事拘留当天是否计入拘留期限?刑事拘留入所当天是不算期限的,从入所当天到第2天为一天,比如说是5月1号下午2点进入到看守所当中的,到5月2号下午2点为一天,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情况下是14天,但案情特别复杂的话,刑事拘留的时间也能延长到30天。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
    2023-04-20
    254人看过
  • 累犯的认定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认定一般累犯,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的起始日期,应当从刑满释放之日起计算。针对特定犯罪,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任何时间再犯特定犯罪都构成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一、缓刑的是否构成累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此时再犯罪的,不够成累犯。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
    2023-06-27
    416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刑事拘留期限?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计算羁押期限是从实际执行拘留的日期开始算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计算羁押期限是从实际执行拘留的日期开始算起。而公安机关发布拘留通知书的日期,就是羁押期限的起始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
    2023-09-10
    44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因为合同成立并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合同生效才能对双方产生效力,产生效力后双方才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民间借贷的利息以2020年8月20日为界划分两个不同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在该日期之前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参照民间借贷利率上限24%的规定;该日期之后成立的借贷合同,参照起诉时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的规定(最近几个月为15.4%)。一、民法典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利息因借贷期限不同而不同。但无论怎么不同,都不允许超过36%的年利率。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1、双
    2023-04-01
    73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何时开始计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缓刑考验期一般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那一天。也就是如果不针对一审的审判结果提起上诉,那就在判决宣告之日起的十天后开始生效。如果上诉或抗诉后,经过二审判决或裁定仍然维持原判的,那么要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缓刑的考验期限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三、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一)针对轻罪,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二)暴力犯罪,比如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另外,在涉黑案件中适用缓刑也很谨慎;(三)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四)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
    2023-07-01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社区矫正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3
      从时间上看,以被追诉时作为认定标准,指向的是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以前的居住时间。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的改造是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以后,指向的是判决生效以后的时间。缓刑制度设立的立法目的,在于以人道、经济的刑罚执行方式,让罪犯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接受公益劳动、心理矫正、法律学习,对罪犯在自己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矫正,使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适应社会,真正起到预防再犯的目的。社区矫正人员在
    • 缓刑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缓刑期限是从司法所算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9
      按照判决书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规定的缓刑考验期起始日: 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逮捕的时间算不算刑期之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判刑前的拘留期间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缓刑是哪些时候开始执行缓刑从哪些时间计算哪些时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3
      如果是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十七条【刑期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缓刑开始日到底是从哪些时候开始算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一种观点认为,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理由是,确定之日就是不可更改之日,判决书只有生效后才是明确而不可更改的。而我国刑诉法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这一原则也是不容改变的。并且缓刑仅是刑罚的执行方式,本身并不是刑罚。同时刑诉法也明确规定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类型。即便缓刑考验期限的判决确定之日是宣告之日,也只能是二审判决、裁定宣告之日,那也是生效之日,对于一审判决来说,仍应当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