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内涵及差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9:32:54 112 人看过

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区别:

(1)概念不同。商业拆迁是基于纯商业开发性质的考虑。出于盈利目的,经与被拆迁人协商,开发商房屋拆除,并在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公益拆迁是指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强制实施房屋拆迁改造,政府通过房屋拆迁形成的能够满足政府管理需要的社会资源;

(2)本质不同。商业拆迁的本质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要实行平等、自由的原则,不能强买强卖。公益拆迁的本质是剥夺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3)特征不同。商业拆迁特点。商业目的,合意,拆迁补偿的不确定性。公益拆迁。公益目的,强制性,合理补偿。

商业本票和商业汇票有何区别

1)证券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

2)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主债务人承兑人,无承兑人时,则无主债务人;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为主债务人。

3)有无承兑不同。本票无需承兑,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4)有无资金关系不同。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关系;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5)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不同。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6)付款人的责任不同。汇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而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7)票据种类不同。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一般不使用商业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8)付款方式不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而汇票的付款期限无此特别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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