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播放下载"亮剑"等影片三网络公司成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3:50:18 419 人看过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三起知识产权纠纷案。

因涉嫌未经授权,在其网吧经营的网站上提供《亮剑》、《功夫无敌》和《恋爱法则》三部电影的在线播放和下载等服务,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起诉迈视(北京)网络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海侧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家网络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三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并赔偿其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等合理开支。

原告诉称,原告经授权享有电视剧《亮剑》和电影《功夫无敌》、《恋爱法则》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被授权独家行使上述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三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其经营管理的网站向公众分别提供上述三部影片的在线播放和下载等互联网服务。

在起诉书中,原告指出,电视剧《亮剑》系优秀剧目,在国内有极高的社会知名度,深为业界及广大网民所熟悉和关注,新浪网报道《亮剑》有超过10家电视台热播,每一集版权购买价18万元,且荣获多种奖项,具有非常高的市场商业价值;影片《功夫无敌》因新浪、腾讯等大型新闻网站相继报道,具有极高的社会知名度,深为业界及广大网民所熟悉和关注,具有非常高的市场商业价值;《恋爱法则》系受观众喜爱的韩国影片。

原告认为,按2007年中国网民总人数2.1亿折算,每日访问播放《亮剑》的被告迈视(北京)网络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的人数接近10万,每日访问播放《恋爱法则》的被告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的人数超过100万,原告就涉案影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收益因三被告行为导致大量网络用户分流,致使原告遭受了巨额经济损失,同时三被告因此获得的广告等方面的收益数额巨大。原告认为,三被告未经授权,以盈利为目的,分别在其网吧经营的网站上提供上述三部电影的在线播放、下载等服务,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三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并赔偿其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等合理开支。

据了解,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还同时针对不同网吧提起了多个诉讼。这是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高院针对此类案件做出公开表态后,朝阳法院受理的又一批网吧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宿费相关文章
  • 楼宇电视播放恐怖电影预告片吓哭小孩
    楼宇电视播放着恐怖电影的预告片,小孩见到鬼后吓得哇哇大哭。昨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称,如此广告不利于他人的身心健康。对此,枣阳铨新映像传媒公司表示,会立刻删除。李先生家住枣阳市XX城小区。23日(大年初五)晚8时,他和6岁的儿子小瑞从乡下老家回到了小区。小瑞走在前面,他走在后面。突然,小瑞从单元楼里跑了出来,钻到他的怀里,哭喊着:电梯那有鬼,我怕。李先生一边安抚儿子,一边走向电梯探个究竟。他还没到走到电梯口,令人胆寒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原来,电梯旁装了一台楼宇电视,电视里正滚动播放着恐怖电影的预告片,画面中一会儿出现白衣长发的女鬼,一会儿出现一双利爪,画面下方有一行影片的预告字幕。李先生告诉小瑞,这是电影宣传片,不是鬼。可两天来,小瑞再也不敢独自坐电梯了。李先生把这番遭遇吐槽至枣阳论坛上,有类似遭遇的网友反映,他所住的YY小区,惊悚短片播放有两个月了,半夜传出的怪声令人不寒而栗。楼宇电视播放
    2023-04-24
    218人看过
  • 图解电影是否侵犯制片人的网络传播权吗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将电影以图解的方式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是会侵犯电影网络传播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
    2023-04-13
    318人看过
  • 侵犯网络传播权被告如何应诉
    权利人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权利人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相关链接。同时权利人需要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一、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著作权包括的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
    2023-03-11
    427人看过
  • 网站擅自播放《十面埋伏》新画面获赔6.7万
    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诉浙江盈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盈通公司赔偿新画面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0元、公证费等7800元,共计人民币67800元。经查,盈通公司在未取得权利人新画面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www.xscnc.com网站(萧山宽频网站)上,向其用户提供了电影《十面埋伏》在线播放服务。该网站现已关闭。据此新画面公司向法院提出要求盈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15800元的诉讼请求。杭州中院认为,盈通公司侵犯了新画面公司的著作权,新画面公司的侵权指控成立。对于新画面公司立即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因盈通公司已将该网站关闭,该请求已无支持的必要;对于新画面公司要求盈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的诉讼请求,新画面公司未举证证明其损失或盈通公司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故10万元的赔
    2023-04-26
    135人看过
  • “剑网行动”打击网络侵权
    昨天,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开展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此次剑网行动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强对重点音视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2013年剑网行动部署了三项重点工作:提高查处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继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发现网站侵权盗版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突出重点工作领域,要重点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以及网络销售平台等领域,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盗版制品等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在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的督办下,北京、江苏等地版权执法、公安部
    2023-04-24
    113人看过
  • 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公约
    【分类号】Y8108197103【标题】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公约【时效性】有效【签订地点】【签订日期】19711029【生效日期】19711029【失效日期】【内容分类】知识产权【有效期限】【名称】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公约【题注】(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九日)【章名】公约缔约各国,担心唱片的擅自复制广泛漫延和日益增加以及由此给作者、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的利益带来损害,相信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此类行为,也将有利于将其表演和作品录制在唱片上的表演者和作者,认识到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的价值,期望决不影响已经生效的国际协定,特别是决不妨碍为表演者、广播组织以及唱片制作者提供保护的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六日罗马公约更加广泛地得到承认,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在本公约中:(甲)唱片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的专门录音;(乙)唱片制作者是指首次将表演的声
    2023-04-26
    10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宿费
    词条

    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确有必要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 如果住院治疗的,其住宿费包括在医疗费之内;只有不在医院住宿的、与治疗损害有关的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住宿费用,才单独计算。住宿费用的计算可以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 更多>

    #住宿费
    相关咨询
    • 网络图片转载被告侵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下载网络图片侵犯著作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9
      如果下载的目的只是用于个人欣赏和学习的不会侵犯著作权。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且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没有支付报酬的,则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构成侵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 网络下载图片侵犯著作权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5
      如果下载的目的只是用于个人欣赏和学习的不会侵犯著作权。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且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没有支付报酬的,则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构成侵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 网络下载图片侵犯著作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6
      如果下载的目的只是用于个人欣赏和学习的不会侵犯著作权。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且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没有支付报酬的,则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构成侵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 网络下载的照片会侵犯著作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8
      如果下载的目的只是用于个人欣赏和学习的不会侵犯著作权。 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且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没有支付报酬的,则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构成侵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