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再审申请会被受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6:25:36 474 人看过

一、法院判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再审申请会被受理吗?

法院判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再审申请是不会被受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三、仲裁的特征

1、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同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因此,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2、便捷性

仲裁程序简便,气氛平和,审期短,费用低。

3、自愿性

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除当事人协议仲裁外,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以自主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可以约定仲裁是否公开进行;可以约定仲裁是否书面审理;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自愿调解;可以自主约定裁决书是否写明争议的事实和裁决的理由等等。

4、独立性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5、专业性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6、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仲裁裁决制度中是不存在着再审的,就是说仲裁裁决可以不予执行的决定没有上诉的机会。但是原来的仲裁裁决被撤销以后,双方的矛盾可能还是没有解决,那么在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同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相关文章
  • 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可以复议?
    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可以复议,我国关于不可以复议的范围当中,并不包括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具体如下。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这就是说,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外,行政复议机关都应当予以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1)申请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和有立法权的市级政府制定的
    2023-03-24
    365人看过
  • 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能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人民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明确约定仲裁作为争议的解决方式。后双方发生争议,仲裁委依法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甲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乙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后,作为被申请人的乙公司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裁定不予执行。甲公司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乙公司又向乙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是应受理该申请,以及受理后如何处理,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申请,受理后裁定驳回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是,《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没有规定其他条件。当事人的申请只要符合该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此其一。其二,《仲裁法》及《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两种申请受理的顺序,即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不能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对申请受理后,直
    2023-06-06
    437人看过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有: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6.没有仲裁协议三、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
    2023-06-19
    469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可以再审吗
    一、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可以再审吗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裁决,认为具有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一裁终局之外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
    2023-06-06
    342人看过
  • 法院会不会不执行仲裁的裁决?
    这个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也会有不执行仲裁的裁决的情况,具体如下: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也就是说,仲裁以合同当事人的协议为前提。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无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就没有根据,仲裁机构即使作出裁决,人民法院也不予执行。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机构应当依照仲裁法规的规定和当事人仲裁协议的约定进行仲裁,其裁决才能有效。仲裁机构的裁决事项如果超出了当事人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机构受案范围的,属于超越职权的行为。因此,即使仲裁机构作了裁决,法院也不能执行。3、仲裁组织和仲裁程序是仲裁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果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依法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或者对当事人未经过合法通知而予以缺席仲裁等,其作出的裁决不发生效力,因而人民法院可不执行该项裁决
    2023-04-19
    170人看过
  • 对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法院驳回后怎么救济
    对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4-05-01
    102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等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之下是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
    2023-06-04
    219人看过
  • XX公司申请执行裁决被裁定部份不予执行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华兴发展公司。被申请人:****橡胶制品厂。1985年6月19日,以**华兴发展公司为乙方,****橡胶制品厂、**轴承厂、**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为甲方,在厦门签订“合资经营**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合同”。1985年10月12日,厦门市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该合营合同。同年12月24日领取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中,因合作不协调,合营各方均表示要终止合同。因对终止合同后的清盘方案达不成协议,最终未形成终止合同的董事会决定。申请执行人遂于1991年3月27日按合同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其中被申请人****橡胶制品厂是以厂房实物投资,须办理厂房过户手续,以便对合资企业进行清算,并在其1992年12月20日的终局裁决中,以第二项裁决被申请人应于1993年1月30日前将构成其出资的厂房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因被申请人未履行
    2022-10-29
    272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后,能否再起诉?”
    王女士: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你起诉是否符合劳动争议诉讼程序,你起诉是否符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在我国的劳动立法上,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在程序上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处理这类案件,必须明确以下问题:(一)我国《仲裁法》第77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这即是说明,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仲裁法》。(二)在劳动争议案件执行程序中如何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的说明?(1)对已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其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认为裁决确有错误的,可依《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有关规定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裁决不予执行的,视同未曾仲裁,当事人可重新申请劳动仲裁。依《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目前,
    2023-06-06
    351人看过
  • 一律不予受理的仲裁裁决怎么申请
    如果当事人要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书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其他。一、抚顺市劳动争议怎么申请仲裁呢?劳动争议仲裁流程: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决定立案的,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4、组成仲裁庭;5、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6、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开庭裁决;7、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二、生效的裁决书可以撤销吗生效的裁决书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法律明确规定,
    2023-06-27
    216人看过
  • 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8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二、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
    2023-06-23
    220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最高院层报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最高院层报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三)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023-06-06
    39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法院如何判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书面不予受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07
    147人看过
  • 不予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可否再次申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予执行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同一被执行人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被执行人认为公证债权文书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多个不予执行事由的,应当在不予执行案件审查期间一并提出。不予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后,同一被执行人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不予执行事由在不予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知道的,可以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情形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也就是说,仲裁以合同当事人的协议为前提。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无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就没有根据,仲裁机构即使作出裁决,人民法院也不予执行。第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机构应当依照仲裁法规的规定和当事人仲裁协议的约定进行仲
    2023-04-27
    8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裁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指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行为。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理由,可以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这种行为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更多>

    • 超期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会受理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0
      超期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在我国的民事案件、劳动案件等案件的纠纷中,当事人有权申请执行,被申请人也有权申请不予执行,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是有相应的时间限制的。
    •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有哪些,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有: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实行监督的另一种方式。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 哪些民事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4
      下列民事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1)不予受理裁定; (2)驳回起诉裁定; (3)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是指在原审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作为上诉人不依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或者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二审裁定按自动撤回您上诉处理的裁定。当事人不服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而申请再审,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受理。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
    • 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什么情形下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4
      可以向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如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被执行人认为有异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申请法院不予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
    • 对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仲裁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裁决申请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1
      《仲裁法》第57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第62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63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新民诉法23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