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方面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9:22:34 456 人看过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损失并用。但在两者并用的情况下,应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即受害方不得获取超过实际损失的补偿。

一、违约金的分类包括什么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2、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二、合同解除后是否还可以要违约金

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行使,主要是因为:

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中,才存在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存。

2、要想获得全部补偿性违约金必须以继续履行合同为前提。补偿性违约金包括了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直接损失及可得性利益损失,可得性利益只有在合同履行完毕时才能产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防范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的陷阱
    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时,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 如果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 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时, 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已经确定自己无法继续履行, 则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其次, 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时, 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进行开支, 不得计入成本。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果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已经确定自己无法继续履行,则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其次,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时,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进行开支,不得计入成本。最后,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方法来充抵违约或赔偿金。 违 约 金 和 赔 偿 金 支 付 注 意 事 项赔偿金和违约金是合同中常见的两种赔偿方式。赔偿金是指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实际
    2023-09-16
    128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
    侵犯财产权利后要用相当的实物或者金钱赔偿,如果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加害人也应该赔偿;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非法侵害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虽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违约损害赔偿中,通常依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虽然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侵权责任来说,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了间接损失。这与违约赔偿有明显的区别。一、名誉损害赔偿的数目标准名誉侵权赔偿标准有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一)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
    2023-03-13
    73人看过
  • 违约金与赔偿金在适用上的关系,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一、违约金与赔偿金在适用上的关系在违约金与赔偿金的适用上我们可以参照以下的内容进行认定:1.违约金<损失,可要求增加;2.违约金>损失(过分高于损失),可要求予以适当减少;3.违约金>损失(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注意: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原则上可以说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虽然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要件,但最终违约金金额大小的确定与实际损失额密切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金金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为参照标准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
    2023-04-12
    399人看过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我国的法律中都有哪些规定
    一、违约金的特点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二、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同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一方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由此可看出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其以补偿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另一方面,民法典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迟延履行而又有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
    2023-06-18
    432人看过
  • 罚金与罚款有哪些方面的区别
    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罚金与罚款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适用罚金这种刑罚的犯罪,一般都是贪财、图利、或者是有关财产的。对这些犯罪分子,从金钱上加以剥夺,使他们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是一种有效的惩罚和教育。罚款和罚金不同,它虽然也是剥夺一定的金钱,但它不是一种刑罚。适用的对象一般不是犯罪分子,而
    2023-06-04
    418人看过
  • 损害赔偿金与定金、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损害赔偿金与定金,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三者的适用规则如下:首先,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合同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且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应当注意:这条规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的情形。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不同的违约行为形态时,两种责任形式是可以并用的。其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发生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原则上可以说
    2023-06-13
    7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区别?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
    2023-07-06
    427人看过
  • 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的关系)、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关系)的规定,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本案中,原告不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履约金扣除及实际支付的定金来追究被告违约责任,直接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主张不符合民法典有关违约责任承担的基本规则。另外,被告对其损失额度具有举证责任。一、施工付款合同如果违约怎么承担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
    2023-03-12
    382人看过
  • 有关损害赔偿费用支付方式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损害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法律有相关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如果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赔偿义务人在提供了相应担保后也可以分期支付。相关的支付方式(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
    2023-07-17
    267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区别
    1、赔偿对象不同。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可预期的生命年限即余命年岁内的收入损失所作出的赔偿,赔偿对象是死者本人;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对象是死者的近亲属。2、赔偿依据和计算标准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由此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与被害人死亡时的年龄相关联,采取被害人死亡时的实际年龄和法定赔偿年限相结合确定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是一种客观的定型化的计算方法,这种计算方法具有客观性。同时,死亡赔偿金还与被害人的职业相联系,该条规定将被害人分为两大群体,一是城镇居民,一是农村居民,根据两大群体不同的可支配收入标准,分别计算赔偿数额,也就是说,被害人的职业不同,赔偿权利人所得到的赔偿数
    2023-02-04
    499人看过
  • 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如何区别的?
    (一)、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支付的法律依据不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赔偿金的支付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也就是说,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步骤不同。适用经济补偿金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适用赔偿金时,可能会面临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两种法律后果。很多用人单位宁愿支付赔偿金,也不希望恢复劳动关系。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只有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对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提供
    2023-06-21
    281人看过
  • 店面单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店面单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支付规定如下:(一)在一方发生违约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如果此时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已经低于实际上造成的损失,另一方可以将违约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来增加违约金。如果说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对于实际发生的损失高出太多,违约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减少违约金。(二)租房的违约金到底是如何计算的,是否有一个标准。租房的违约金计算是根据相关约定来进行的,并不是随意凭空进行计算的。(三)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对于现行的民法典律来讲,它所确定的额违约金是不具有惩罚性的。它属于一种赔偿性的违约金。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
    2023-02-23
    436人看过
  • 单方面违约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
    单方面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主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不能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合同违约金的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在判断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及调低的幅度时,一般还是以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为基准。而在实际损失无法确定时,可以斟酌考虑合同标的总价
    2023-06-25
    29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一)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二)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三)适用的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四)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五)举证责任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
    2023-06-20
    38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与预付款的区别有哪些,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担保法》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有哪些(1)从效力上说,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无此效力。 (2)从功能上说,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则属于债务履行的范畴,其主要功能是提前履行部分债务
    •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何区别,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怎么适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何区别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由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区别:不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给付另一方违约金;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
    •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违约金责任有什么不同?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违约金责任有什么不同的问题,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
    • 约定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可否一并支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1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
    • 赔偿损失与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能否一并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做、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