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辖法院会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13:17 306 人看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包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初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存在哪些情形的时候,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才会无效

存在以下情形的时候,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才会无效: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而签订的违法分包合同。

2、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而签订的分包合同。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而签订的合同。

4、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其他无效情形还有:

(1)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5)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当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时,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应该相互返还因此获得的财产,无法返还的,要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遭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一句话协商不成的,就只能法院见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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