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三胎有产假和生育津贴吗?
有。产假是育龄期妇女在生宝宝期间所合法享受的假期。但是每个省的产假时间是不一样的,各自有各自的规定,而且每多孕育一个宝宝就多15天,剖腹产的再加15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生孩子都享有法定的不少于90天的产假,而相关法律也没有规定超生妇女不准休产假,所以从妇女健康和人权角度来说,三胎妇女依然享有休长假的权利。但由于三胎政策还未开放,从法律法规角度来说,不管是头婚三胎还是二婚三胎都不能享受法律规定的产假,但可以请产假,请产假期间没有生育津贴。
首先,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违法生育享受产假有禁止性或者排除性规定,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可以依法享受产假,所以违法生育同样有产假,但是只有98天基础产假,没有广东省规定的80天奖励产假。
其次,违法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但是否有产假工资,现在有一定争议,主要是因为这些年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多数会倾向于没有生育津贴但有产假工资,也就是说由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作为女职工的话难免是会遇到相关的需要生孩子的情况,此时我们如果遇到了相关的情况的时候,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产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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