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何在调解结案后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16:57:51 267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何在调解结案后进行

1.当事人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2.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法律文书生效后两年内;

3.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送强制执行通知书。

二、在我国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

一般情况强制执行是不会涉及到配偶的个人财产的,如果执行的原因跟配偶没有什么关系,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首先要解决执行名义的问题。

生效裁判文书往往不对债务的性质作明确的表述,也不表述被执行人配偶应承担义务。依据债的相对性,按照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原则,被执行人配偶不是偿债主体。然而基于相关法律事实的认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予以执行。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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