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52:45 309 人看过

一、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向产品的生产者来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产品缺陷导致人身损害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的区别?

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的区别如下:

1.损害结果不同。产品瑕疵的损害结果为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而产品缺陷的损害结果为导致使用人人身或财产损害;

2.维权方式不同。消费者对于产品瑕疵只能申请违约责任,而产品缺陷可以申请人身赔偿或违约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销售缺陷产品致人损害案件赔偿责任的承担
    2003年7月,原告王财生在江西省铅山县湖坊镇经营超市期间,被告苏代良向其推销唐山市田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田力牌奶粉。该奶粉的生产厂家为唐山市田力乳业有限公司,其生产的奶粉在2003年11月经国家调查组在安徽省阜阳市的抽检中列为不合格奶粉。被告苏代良系江西省横峰县龙门乡的个体工商户,向被告供货的为唐山市田力乳业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原告购得该奶粉后,在当地进行销售,因奶粉质量不合格,导致湖坊镇二名婴儿营养不良,造成了人身损害。铅山县工商局将该奶粉送检,结果表明奶粉中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国家标准,系劣质奶粉。事后,原告对二名婴儿进行了赔偿。同时,铅山县工商局对原告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告就上述损失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428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横峰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的田力牌奶粉质量不合格是因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国家标准,该产品缺陷通常是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就已存在,原、
    2023-06-07
    199人看过
  • 紧急避险行为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怎么赔偿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由引起紧急避险情况的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但是如果紧急避险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避险人也没有采取不当的避险措施,那么对于紧急避险所产生的侵权情况,避险人可以不承担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3-07-02
    359人看过
  • 发生车祸造成财产损失1.5万元找谁赔偿,谁来承担责任?
    一、发生车祸造成财产损失1.5万元找谁赔偿,谁来承担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的损害应当先找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1、调解找律师的好处:您很多您没有想到的、应得的赔偿项目,律师都可以为您想到,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律师可以帮您谈判,以便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尽早拿到赔偿金。调解不成时,律师可以配合您收集证据,
    2023-06-12
    55人看过
  • 销售者是否也要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产品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产品的生产者。这是否意味着产品的销售者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都不承担责任呢?不能笼统这么说。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在下述情况下,也要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例如,因为销售者对产品保管不当,或者销售者明知产品已超过有效期而依然销售,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避免了发生因不能准确确定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而使受害人求偿无着的情况,体现了对受害人利益的优先保护,也有利于促使销售者谨慎进货,选择可靠的生产者、供应商,不经销隐匿。伪造生产厂名的产品。
    2023-06-07
    252人看过
  • 义务帮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谁承担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造成自身损害,应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3-06-13
    303人看过
  • 装修引发楼下损失,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装修时造成楼下损失可以要求施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工人失误造成业主损失哪方赔偿装修工人失误造成业主损失的,由装修公司或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装修工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2023-07-05
    313人看过
  • 兼职造成损失谁承担责任
    由于兼职是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所以,损害赔偿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兼职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全责追尾雇员自己受伤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023-03-27
    423人看过
  • 动物伤害造成的民事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
    一、动物伤害造成的民事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
    2023-11-29
    452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一、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销售者或生产者来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二、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罚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这些不合格商品,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的倍数进行处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
    2023-05-16
    20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水灾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建筑工程水灾导致损失承担问题如下:1、水灾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建筑工程损失的,应当有建筑工程双方协商承担;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不能要求一方承担全部损失,建筑工程在建筑过程中发生水灾,产生的相关损失,应当由施工方与发包方共同承担;3、工程有保险的,可申请保险理赔。出资验资不规范,损失由谁承担?出资与验资的规定,在我国《公司法》中予以强制性规定,并率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揭开公司面纱”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体现了对资本信用的强制保障。公司的缴纳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最基本的、法定的义务,即资本确定、资本规范和资本不变的三原则。如果出资和验资不规范,损失应当由股东来承担。【防范策略】公司在公司成立时,必须根据章程和法律的规定,及时出资,同时还应当及时办理验资与登记的相关手续。如果因为属于办理验资与登记手续,导致最终被认定为出资不实或者出资不到位,股东还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8
    150人看过
  •  责任归属:施工方案缺陷由谁承担?
    该段内容讲述了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职责,而由施工方案导致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职责。因此,由施工方案导致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 施 工 方 案 缺 陷 责 任 判 定 : 谁 来 为 施 工 质 量 问 题 埋 单 ?根据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承担施工质量问题的责任。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可能会
    2023-09-11
    343人看过
  • 产品缺陷导致人身损害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产品缺陷导致人身损害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产品缺陷导致人身损害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4.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怎么赔偿产品缺陷造成损失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赔偿如下: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
    2023-04-25
    491人看过
  • 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2023-05-01
    129人看过
  • 谁该为产品缺陷负责?
    律师:产品的运输者和仓储者对产品存在缺陷负有责任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要求运输者和仓储者赔偿损失。对于追偿的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另案审理;合并审理时,生产者或销售者为被告,运输者或仓储者为第三人。产品缺陷造成损失销售者承担责任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02
    181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哪个承担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7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销售者责任的,产品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该条规定了受害人可以要求生产者赔偿的权利,也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的权利。 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后,根据法律的规定,属
    • 汽车产品出现缺陷造成损失谁负责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制造商在向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立即将其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可能造成的损害及其预防措施、召回计划等,以有效方式通知有关进口商、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和车主,并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有关汽车产品,进口商停止进口有关汽车产品。制造商须设置热线电话,解答各方询问,并在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缺陷情况供公众查询。
    • 暖气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暖气造成的损失到底由谁承担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1
      对于跑水造成的损失,要看造成暖气跑水的原因,以此判定责任的归属。如果是市民对供暖设施保管不当、私改等原因,则不属于供热部门的责任,但供热部门可以负责维修。如果是供热设施自身的问题,比如暖气片坏了、零件老化等造成的漏水,则属于供热部门的责任,应该由供热部门赔偿。 可以到法院提出申请,鉴定跑水的原因。当事人要依据实际情况客观地估算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失败,双方要在法官引导下进入
    •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缺陷产品的供货者承担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我是昭通的邓军律师,你说的这种情况如前几位律师所述属产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
    • 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产品投入流通时出现的缺陷责任责任由谁承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他人财产损害的,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则可免除其赔偿责任: 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并不存在,而是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由于销售者的过错或者其他原因才出现的缺陷的; 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